中選會提醒,自明天(16日)零時起至26日下午4點止,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與候選人或選舉有關的民調資料。(資料照片/張哲偉攝)
選舉進入倒數11天,中選會今天(15日)提醒,自明天(16日)零時起至26日下午4點止,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與候選人或選舉有關的民調資料,也不得加以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
中選會表示,,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3條第2項規定,政黨及任何人於投票日前10日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有關候選人或選舉的民意調查資料,且不得加以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
中選會提醒,投票日當天零時起,也不得透過社群媒體或任何方式,為候選人或政黨助選及宣傳,違反者,處以新台幣50萬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中選會呼籲,政黨、候選人、民調機構、所有媒體及民眾,都應該遵守《選罷法》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