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賜海生前受訪時表示,現居地陽明山,磁場最好,每日他漫步14小時,皮膚黝黑,精神矍鑠,他不是孤獨死去,而是要完成他的「戰士之舞」!(本報資料照片)
知名抗議天王柯賜海先生,於今日(11月21日),被人發現往生於棲身的廂型車內,惋惜之聲不絕,筆者也與柯先生有幾次交集,為文紀念之。
公元2000年時,首度政黨論題後,新的抗議活動也萌發,其中又以柯先生的「抗議方式」,最為人所苦惱,筆者當年於博愛特區服役,該管長官討論柯先生不斷陳情,憲兵隊不堪其擾,但就人計算,其單槍匹馬,不算刑法第149條或集會遊行法的「聚眾」,然其帶者流浪狗,雖然有拘束,然仍恐有變,所以長官希望我們幾個法律系畢業的同袍,能提供法律意見應對,此其一。
退伍後在社會工作,終於獨當一面,擔任律師,各地往返開庭;從桃園坐火車北返,車子恰巧停在柯先生面前,他骨骼精奇,面相特殊,隔著面車窗,四目相接,躲閃不禮貌,鄙夷無理由,筆者想起他好像官非出獄,在下用大姆指,給他比個「讚」,既送暖,又欽佩,他也面帶微笑,跟我比大拇指致謝,此其二。
筆者年紀漸長,也成家立業,開庭後散步於二二八紀念公園,見到柯兄熟悉的身影,他打著赤腳,上頭有個稚嫩的小男孩,用小腳踩著他的腳背,亦步亦趨。筆者想起,應為「柯小海」;他老來得子,幸福溢於言表,不打擾他,一旁靜靜地看著天倫樂,街頭藝人悠揚的音樂,微暖的夕照,柯先生慈祥的笑容,印在筆者的心坎裏,此其三。
他最後的歲月裡,還親自出現在「釋字812號解釋「的憲法法庭:他乃強制工作苦主,恢復自由後,針對惡法聲請釋憲。憲法法庭2021年10月12日舉行言詞辯論。他出庭為民請命;筆者當時也承辦有「強制工作」疑慮的案件,怕當事人驟然認罪,反受上開保安處分;同年12月10日解釋出爐,宣告強制工作違憲,筆者經手案件,得以解套,如今方知,乃柯兄德澤,此其四。
今突聞其惡耗,引起筆者好奇,他與帕金森氏症相處的最後十幾年,做了些什麼?日期停留在2015年左右,他在花蓮提供無償住所,捐助奶粉與尿布,還有給八旬老翁禦寒外套,還有他與小兒子的合照,真應了「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在下猜想,那應該是最為他所寬慰,與發熱發光的時刻吧?綜上四者,是在下感念柯先生之處,也說聲「謝謝您」!
《巫士唐望的世界》一書為結:印地安勇士的生命終點,會尋找自己的葬身處,跳最後一次「戰士之舞」,直至夀終;柯先生在去年接受訪問時,說到現居地陽明山,磁場最好,每日他漫步14小時,皮膚黝黑,精神矍鑠,他不是孤獨死去,而是要完成他的「戰士之舞」!鼓聲已停,舞步亦歇,鬥士一路好走,柯賜海先生!
※作者為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