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內湖區清白里里長候選人邱瑞蓮與丈夫,涉收取中方提供競選資金,並發放中國製快篩試劑給選民賄選,遭士林地檢署起訴。(取自邱瑞蓮臉書)
台北市內湖區清白里里長候選人邱瑞蓮,涉嫌與丈夫在選前收取中國大陸競選資金,並以人頭收受中國大陸製快篩試劑發送給選民涉及賄選。檢方獲報後積極追查,士林地檢署今天(28日)偵結全案,依《反滲透法》、《醫療器材管理法》管理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等罪對邱瑞蓮和陳姓丈夫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依《反滲透法》加重其刑。
調查局早在今年9月便接獲情資,得知邱瑞蓮接受中方資助以發送中國製快篩試劑方式賄選。檢調清查資金流向、約談證人後,發現邱與陳男接受中方資助,透過60名人頭無償取得6000劑快篩試劑,再用於賄選。
據了解,邱瑞蓮為內湖區清白里某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丈夫陳男則擔任榮譽理事長。陳男過去兩度參選清白里里長失利,於今年4、5月間改由邱女出面參選里長。
檢調9月間進行搜索、約談行動後查出,今年5月間,兩人透過即時通訊軟體「微信」將人60名頭資料傳給「中國福建省平潭綜合實驗區台灣事務工作部」、「廈門寶太公司」申報6000支中國製造快篩試劑。邱瑞蓮並在同年6月在臉書貼文表示「清白里里民」、「設籍清白里里民」資格者,可領取快篩試劑5支,以此賄選方式換取支持。
士林地檢署指出,邱瑞蓮與陳男均犯涉嫌違反《反滲透法》第7條「受滲透來源資助」、《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之1「投票行賄罪」。另外,新冠病毒檢驗試劑為第三級醫療器材,因此2人也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第62條之1「意圖供應而未經核准擅自輸入醫療器材罪」,被依法起訴。檢方建請法院依反滲透法第7條建請加重其刑。
但邱瑞蓮夫妻辯稱,發放快篩試劑「純粹是做公益」,而她在接獲起訴消息後更氣憤回應,是有人要陷害她。她強調,當時並沒有想要選里長,是到了8月底才決定登記參選,也沒有賄選。她說:「如果有賄選里民應該會投我,那怎麼還會輸?真是太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