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選委會規定確診者不可到投開票所投票,監委質疑恐影響「18歲公民權」公投結果。示意圖。(資料照片/陳愷巨攝)
中央選委會在九合一大選之前曾公布防疫規範,規定新冠肺炎的確診者不能進入投票所投票,引發各界關注,而監察委員紀惠容、葉大華也認為,中央選委會此舉恐影響「18歲公民權」修憲公投的結果,且確診者不能投票還有罰則,是否牴觸憲法也仍待商榷,因此申請自動調查。
監委紀惠容、葉大華質疑,中央選委會規定新冠肺炎確診者不得投票,不但沒有替代方案,若違反還有罰則,「究竟有無牴觸憲法?」而中央選委會在訂定規範時,是否有為了保障人民投票的權利,擬定其他的替代方案?
紀惠容及葉大華也指出,「18歲公民權」修憲公投,依法要在這次九合一選舉中取得過半數的同意票,門檻高達965萬票,但中央選委會訂定的防疫規範,使得確診者無法出門投票,而我國也沒有「不在籍投票」的替代方案,因此應調查此項規定是否影響了公投結果。
據了解,「18歲公民權」修憲公投,攸關年滿18歲者是否擁有選舉、被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及參加公民投票等權利,是我國憲政史上首次將修憲複決交予公民投票決定,朝野各黨在投票前均表達支持的態度。
而九合一選舉在上周六(26日)晚間結果出爐,有效同意票僅545萬多票,距離門檻961萬9697票,相差約400萬票,因此宣告此次複決公投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