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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陳旦:8月底揭露不良遊覽車業者名單

上報快訊 2016年08月04日 14:34:00
行政院長林全4日指示交通部研究陸客團分時分區分流。圖為資料照。(攝影:葉信菉)

行政院長林全4日指示交通部研究陸客團分時分區分流。圖為資料照。(攝影:葉信菉)

日前國道發生陸客團火燒車意外,衍生陸客來台旅遊品質的相關問題。行政院長林全4日指示交通部,輔導旅行業者設計陸客團旅遊產品採分時、分區及分流方式,並規範合理團費。 賀陳旦則指出,8月底前揭露表現不佳遊覽車業者名單,用市場機制使不佳業者有所警惕。

 

根據《中央社》報導,交通部上午在行政院會報告「遊覽車安全之策進作為」報告,行政院發言人童振源在會後記者會轉述,林全表示,這次意外反映台灣旅遊業整體生態存在的潛在問題,請交通部參照總統蔡英文政見所提分時、分流及分區域等方式,鼓勵兩岸業者開發深度精緻的旅遊行程,並規範合理的接團費用,才能合理、平衡分配觀光產業各環節的利益,從而改善所有相關從業人員工時及待遇,進而確保旅遊安全及品質。

 

交通部長賀陳旦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表示,陸客雖然有自由行,但仍大量集中在單一產品,如8天7夜環島,相當程度上仰賴1輛車或1名司機服務,不僅行程太趕,造成司機過於勞累,對於台灣景點、民眾接觸機會也很少,變成走馬看花。

 

賀陳旦說,採取分時、分流、分區方式,能有更好的機場利用,並讓陸客更深入台灣有特色的地區,由於涉及旅程規劃、團費及旅行業者配合,牽涉較廣,交通部將在未來2個月內輔導業者發展這類產品。

 

賀陳旦也表示,對於遊覽車安全,交通部提出目前立即可執行、短期可執行及中長期可執行措施。在立即可執行部分,包括加強聯稽路檢、防制酒駕、鼓勵優先租用評鑑優良業者遊覽車、要求旅行團實施逃生演練,以及強化重大事件發生的通報機制等。

 

賀陳旦指出,短期可執行部分要在3個月內做到,包括8月底前揭露表現不佳遊覽車業者名單,用市場機制使不佳業者有所警惕。此外,10月底後,所有營業大客車定檢均應附保養紀錄;車輛審驗後再抽驗複查的比率,1年內將由10%增至25%。

 

他表示,有關中長期可執行的措施,包括明年1月1日起,大客車要設置活動式安全窗、檢討駕駛駕車時間規定、完成遊覽車動態資訊系統建置、研議修法強制加裝智慧車載系統,以及輔導大客車車體廠提升打造品質等。

 

賀陳旦表示,交通部將在10月底前完成遊覽車動態資訊系統建置的規劃,目前公路總局已有類似規劃,希望在此基礎上升級,盼在明年上半年把基本架構建置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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