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非本國籍人士在台確診,需自付確診隔離治療費。(資料照片/張哲偉攝)
疫情指揮中心今天(5日)表示,考量國內疫情趨緩,邊境及社區防治政策穩健鬆綁,規劃自2023年1月1日起,非本國籍人士在台期間如確診COVID-19,其確診隔離治療費用須由確診者自付。
指揮中心指出,現行民眾於國內確診後隔離治療或隔離治療期間之相關醫療費用,不分國籍、或是否具健保身分,均由政府預算支應。依據監測資料顯示,今年截至11月28日止,非本國籍人士確診個案數計26萬929例,占本年確定病例數3.2%,其中112例為中、重症個案。
為因應入境旅客人數穩定成長,預計自2023年1月1日起(確診隔離起始日),調整COVID-19確診隔離治療費用支付對象(以確診當下之身分別為主):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不論是否具健保身分)、具健保身分之非本國籍人士以及在台受聘僱之外籍人士(含藍領移工、白領應聘、失聯移工、境內僱用之外籍漁工等),其確診隔離治療期間相關費用由政府預算支應。
二、不具健保身分之非本國籍人士如於在台期間確診,其確診隔離治療期間相關費用由個案自行負擔。
指揮中心說明,將請外交部、內政部、教育部、交通部等相關部會,宣導不具健保身分之外籍人士(含旅客、短期來台交換學生等)於入境前建議投保醫療險,在台期間應遵守現行防疫規範。如果出現發燒、呼吸道症狀、腹瀉或嗅、味覺異常時,應佩戴口罩,儘速就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