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卸任後官司纏身,其中歷史最悠久的貓纜案,台北地檢署調查後,27日依罪嫌不足,決議不起訴馬英九。(資料照片)
馬英九卸任後官司纏身,其中歷史最悠久的貓纜案,台北地檢署調查後,27日依罪嫌不足,決議不起訴馬英九。當年貓纜因營運後多次故障、甚至未驗收就營運載客等,時任台北市議員的莊瑞雄等人因此告發當時的台北市長馬英九涉嫌背信、圖利廠商等。
前總統馬英九卸任總統後將面對8大案官司,其中歷史最悠久的就屬貓纜案。
此案是2007年7月4日貓纜正式營運後多次出現狀況,時任台北市議員的莊瑞雄等人認為,馬英九以716萬元委託中華顧問工程公司(後改名台灣世曦)作為經營管理顧問公司,在未驗收、也尚未付清工程餘款、更未與法國POMA公司簽訂維修保固計畫,就開始營運。導致貓纜營運之初屢屢故障、求償無門,因此告發馬英九涉嫌圖利廠商。
告發指出,貓纜備用零件依POMA公司操作維修手冊規定,耗材及備用零件共計1,450項,其中影響貓纜安全的「安全構件與安全備件」必須使用原廠零件,共有607項,但台北市政府新工處、貓纜承包商與POMA公司契約清單中只有96項,僅6.6%,且新工處在正式營運後8天才將維修備品點交給營運的捷運公司。
這96項備品清單總價近400萬元,但捷運公司認為這些備品不足以維持營運,所以要求新工處向POMA公司協商,更換備品數量增為134項,但零件的品名、規格和品質皆與原來的契約清單不同,且總價少了50萬元,根本是以低價劣質品換取備品數量增加,控訴馬英九明顯圖利貓纜得標廠商。
北檢指出,針對未驗收就營運載客這點,北檢參考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意見,並依據《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規定》第99條規定,大多數的公共工程皆需藉由通車調整營運可靠度及維修度等,達到契約要求才能正式驗收。
另外,北檢表示,告發人屢傳未到庭,也未提出被告或相關公務員有何貪瀆不法積極證據,自難認定馬英九有何涉背信或圖利之犯行。查無馬英九於此案中涉及其他不法,認定馬英九的罪證不足。
此案確定不起訴後,北檢目前偵辦馬英九不法案件,包括洩密案、大巨蛋、馬習會涉洩密、黨產侵占案、富邦銀併北銀、國發會土地弊案等。(張雅貞/綜合報導)
【延伸閱讀】
●不滿馬英九指責 北檢再發聲明:為何當初不立法處罰關說者
●【洩密案首庭】馬英九律師提證 張介欽簽呈「已經洩漏的秘密不是秘密」
●馬英九等被告未到庭聆判 司改擬修刑訴法強化防逃機制
●沒有「總統光環」 馬英九被8大案纏身
【推薦熱門影片】
●伊凡卡出席G20女性峰會 為川普辯護遭噓
●受美壓迫力求生存 高麗航空擴展多元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