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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清泉聲請驗票又駁回不得再抗告 高雄高分院:證據不足

上報快訊 2022年12月13日 20:30:00
國民黨籍屏東縣長候選人蘇清泉日前質疑選務不公,向法院遞狀,今天高雄高分院駁回抗告。(取自蘇清泉臉書)

國民黨籍屏東縣長候選人蘇清泉日前質疑選務不公,向法院遞狀,今天高雄高分院駁回抗告。(取自蘇清泉臉書)

屏東縣長選舉落敗的國民黨候選人蘇清泉,因認為計票有誤,日前向屏東地院提出選舉無效之訴並聲請驗票,屏東地院8日裁定駁回,且所提的保全證據也遭駁,蘇陣營因不服,於是向高雄高分院提起抗告,高雄高分院審理後,今天(13日)仍裁定將蘇清泉的抗告駁回。不得再抗告。

 

蘇清泉當時主張,他對民進黨屏東縣長當選人周春米提當選無效訴訟,對中選會和屏東縣選委會提選舉無效訴,為了證明,以上訴訟中選舉關於有效、無效票認定質疑其中的計算有違誤,有可能存在選舉無效事由,所以,為避免證據有滅失,蘇清泉決定向法院聲請保全證據。

 

 

蘇陣營當時認為,三立新聞台開票過程曾誤植雙方的選票、計票員操作失誤、東港國小唱票爭議等,再種種的計票疑慮下,蘇指出自己與周春米的得票相差1萬1千多票,但選舉無效票達1萬3千多票,當時的開票出現停滯、中斷情況,其中讓人不免質疑,
 
 

即使如此,法院則是認為,蘇清泉提出的證據,不足以讓合議庭認定選務資料有滅失,且所有選務資料已經依《選罷法》規定,包封、簽章,送至屏東縣選委會保存地點存放,存放處所的出入口,也都已經上鎖,施以封條、簽名和押註日期,也經由屏東選委會函覆在卷。

 

法院也表示,蘇清泉主張開票過程疑點重重,監視錄影畫面有滅失,難確保遭人變動,選務資料已依法包封、簽章,蘇也沒能提出資料被動手腳證據,全案無須「保全證據」必要,故裁定駁回,不得再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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