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邦董事長劉偉龍質疑泰山「惡性重大掏空公司資產」,泰山董事詹皓鈞今到北檢控告劉偉龍加重誹謗。(取自泰山官網)
泰山上周以每股187元出售近兩成的全家(5903)股票,給國泰金控旗下的萬寶開發,遭市場派大股東龍邦董事長劉偉龍質疑「賤賣」、「惡性重大掏空公司資產」,泰山董事詹皓鈞今天(16日)前往台北地檢署按鈴控告劉偉龍妨害名譽,加重毀謗告訴。
12月2日泰山舉行董事會通過處分全家股份案,出售4.33萬張全家股票給萬寶開發,引起龍邦不滿,龍邦不僅登報質疑詹家賤賣、掏空,還進行法律戰,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聲請假處分,禁止泰山執行通過的全家股份。
泰山指出,出售全家持股有經董事會多數表決決議通過,程序完全合法,且泰山在做食品事業,即使出售全家股份也不會影響本業,並沒有違反公司規定。
董事詹皓鈞也說,出售全家股權是透過鉅額逐筆交易方式成交,無法得知交易對象,更沒有串謀、籌畫騙局的行為,絕對沒有賤賣;另外,泰山出售全家持股共獲利50億,股款已在本月7日全數撥入公司帳戶,屬公司全體股東所有,否認掏空行為。
詹皓鈞強調,劉偉龍未經查證就任意登報,毀損泰山名譽,董事長詹景超、副董事長詹逸宏、董事詹皓鈞才會向他提告加重誹謗罪,維護自身名聲。
詹皓鈞說,泰山70年來實實在在經營食品事業,若做出為非作歹的事情,就是對不起員工和5萬多名股東,「更對不起4位創辦泰山、在天上的阿公。」
泰山企業也強調,劉偉龍身為上市公司董事長,理應深知對事實查證重要性,亦當知媒體傳播效力宏大,自應以負責任態度,事先查證所述內容之真實,並審慎發表言論。然而,劉偉龍仍在公開場合恣意貶損泰山公司經營團隊所為合法經營行為,已嚴重毀損泰山公司經營團隊名譽。泰山公司經營團隊則希望透過這次訴諸法律途徑的提告,維護自身名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