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 @zooofdepression)
台灣同性婚姻釋憲結果將於5月24日公布。27日「婚姻平權大平台」邀請加拿大、法國、英國與美國4個自2005年以來陸續通過婚姻平權的國家代表分享國內經驗。主持人呂欣潔指出,民主國家避免不了爭議與辯論,但這些國家在同性婚姻合法化後依然過得好好的。立法委員許毓仁則呼籲大家一同加入婚姻平權之路,希望早日訂立推動法案的時間表。
加拿大為全球第一個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的非歐洲國家。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政經暨公共事務處副處長石曉梅(Charmaine Stanley)表示,2005年通過婚姻平權時也有著不少爭議,當時全國約只有1/3人民支持。但到了2015年,已有7成人民給予支持。
石曉梅指出,除了公民社會的推動,法院也扮演重要的角色。在2005年法案於國會通過前,加拿大的8個省與1個地區已在2013年安大略(Ontario)法院判處同性婚姻禁令違反權利與自由憲章後履行了婚姻平權。
石曉梅表示,如今多少還是有人反對同性婚姻,但屬於個人信念層次,已不再是政治議題。她也說,加拿大仍然在平權之路上繼續努力,例如聯邦政府近來正在推動加強保護跨性人人權的法律。
法國自2013年通過同性婚姻後,反對聲浪仍時而露出媒體版面。法國在台協會政治暨新聞處長安瀾(Anne Rulliat)解釋,同婚法案當年在國民議會辯論了長達6個月,期間正反聲音示威活動頻繁。由於反對同婚者上街人數較多,令人產生法國保守勢力強大的印象,但這可能是因為許多支持者沒有參與遊行。
安瀾表示,目前法國支持同性婚姻的比例大約落在7成。反對的人依然存在,包括將在5月競逐總統的極右派候選人勒潘(Marine Le Pen);與她決戰的馬卡洪(Emmanuel Macron)則持支持立場。
安瀾強調,同性婚姻只是性別平權的一環,法國持續透過反歧視法保護所有人的人權。她並提到,法國在1940年代通過女性投票權時,也有反對聲音擔心女性進入政治領域,會導致法國社會崩潰,「但我們的社會並沒有崩潰」。
英國境內英格蘭與威爾斯、蘇格蘭分別在2013及2014年通過同性婚姻法。英國在台辦事處政治處處長薛達巍(David Snower)回顧國內LGBT權益演變,指出英國在2002年便開放未婚者領養小孩,2004年通過民事伴侶法。因此到了同性婚姻這一步時,主要的辯論在於宗教性、哲學性的問題。
哲學面向,薛達巍引用英國哲學家約翰·彌爾(John Stuart Mill, 1806-1873)的傷害原則,指出唯有在防止文明社會的任何人傷害他人時,才能合理干涉其行動。宗教面向,英國在同婚法案中保障宗教機構及神職人員基於教義不得被迫舉行同志婚禮的權利。
薛達巍表示,社會常態與概念隨著時代改變。在通過同性婚姻法案後,此議題在英國的爭議性已大幅縮小,「如今這在英國已經不是議題了...社會並沒有要走回頭路的聲音。歧視才是不被社會所接受的。」
自麻州2004年首先發出同性婚姻證書後,美國於2015年全國達成婚姻平權。2014年與先生一同來到台灣的美國在台協會經濟組副組長羅峻平(Michael Pignatello)表示,美國支持同婚的比例已由2015年的35%提升到2016年的55%,全國大約有120萬對同性伴侶。
羅峻平指出,美國60年代的社會運動帶來很大變化,也為同志平權打下基礎。80年代愛滋病的流行激發了LGBT社群的行動力,這也轉化為政治運動。90年代以降,漸多LGBT人士出櫃,也讓更多人身邊出現LGBT親友,擴大了社會的理解。
羅峻平表示,美國政府致力促進平權,透過許多途徑與工具打擊對不同性取向與性別認同者的歧視與暴力,包括也曾訪台的LGBT人權特使貝瑞(Randy Berry)。他回顧美國在1967年廢除跨種族婚姻禁令時,也有許多人仍持反對立場,「也許未來的人也會不了解我們現在何以對同性婚姻有如此大的爭議。」
立法委員尤美女在各國代表分享後表示,推動同性婚姻合法化是一條眾聲喧嘩的路,並不容易走。但各國還是完成了,期待台灣也可以為所有人民保障婚姻的基本人權。
立法委員許毓仁則表示,推動同婚是為下一個世代帶來不同價值的行動。他以2015年透過公投合法化同性婚姻的愛爾蘭為例,表示當國家有勇氣去做一個決策時,人民也會隨之跟進。他也期望每一個人多多向選區的代表表達意見,一同成為推動平權的一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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