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明年7月1日起新進公立學校教職員改採退撫改新制。(資料照片/王侑聖攝)
立法院院會今天(16日)三讀通過「公立學校教職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條例」,規定2023年7月1日以後出任各級學校教職員退撫新制為「確定提撥制」,由政府及教職員每月共同提撥退撫儲金,輔以自主投資等配套措施,使「個人退休金專戶」增加孳息,作為公立學校教職員退撫給付的基礎。
考試院與行政月3月10日共同舉行記者會,宣布2023年7月1日以後初任公教人員的退撫新制,由「確定給付制」改為「確定提撥制」,並設立個人帳戶,提供多元化的投資組合,供公教人員選擇,並由政府保證最低收益。相關草案送立法院審議。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於今年5月26日初審通過,朝野對大部分條文皆有共識,僅保留現職人員(舊制)能否轉換到新制、政府提撥責任是否為42年等條文,交由黨團協商。黨團於本月13、15日協商未果,今天終於達成共識,共同提出修正動議且三讀修正通過,當中並無現職人員可轉換到新制的規定。
三讀條文規定,初任人員到職時,退撫基金管理機關會為其設立個人專戶,在職期間與政府共同按月撥繳退撫儲金費用,依分攤比例,其中由政府負擔65%、初任人員負擔35%。
三讀條文明定,退撫基金管理機關應提供收益、風險各異的投資標的組合,供公教人員選擇;風險最低的投資標的組合,由政府保證最低收益不得低於當地銀行2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如有不足,由國庫補足。
關於退休金給付方式,三讀條文明定,分為一次退休金及月退休金;月退休金分為3種,分別是攤提給付、定額給付及保險年金,擇一支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