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沒有任何罕病藥物以年齡作為條件劃分的情況下,SMA患者如同被歧視一般。(資料照片/攝影:陳品佑)
我是一位脊髓性肌肉萎縮症(SMA)患者,這是一種造成肌肉無力及萎縮的罕見疾病,也就是所謂的漸凍症。目前全台約400位患者與我有同樣處境,有80%的患者會在3歲前發病,隨著年紀漸漸增長,身體肌肉會逐漸萎縮,最後連呼吸的力氣都沒有,只能別無選擇地成為有意識的植物人。
不妨試著想像一下,如果自己處於動彈不得的狀態,應該怎麼上廁所?要怎麼洗澡?怎麼吃飯?這些問題應該大部分的人都不知道怎麼回答,不過無傷大雅,因為大家只是在想像,但這些都是病友每天都會遇到的問題,而且是不得不找到解答的問題。
過去SMA被視為是絕症,隨著新治療藥物的誕生,能夠讓逐漸退化的肌肉按下停止鍵,甚至可以改善退化的運動功能與肌力,讓我們重新擁有活下去的希望。然而,在見證新藥申請健保給付的整個過程中,我卻深刻體會到當前健保制度的缺陷與荒謬。
健保署宣稱資源有限,而不得不尋找各種理由限縮新藥給付範圍,這在病友圈中已是人盡皆知,但病友無法接受的是,罕病專款雖然年年新編預算卻並沒有確實執行,據罕病基金會統計,過去五年(2017-2021)罕病專款共累積26億元未執行,相當於剝奪了病患的救命機會;今年的罕病預算較去年新增11.74億元,然截至10月份,藥物共同擬定會議僅通過三項罕病新藥,對財務衝擊也遠不到一億元,並沒有擴大造福更多病友。
我們不解為何沒錢的時候,健保署要我們等死,可有了預算,還要讓病友去死呢?無法擁有商業保險的SMA病友,只剩下健保,可如今我們卻是被健保放棄的弱勢群體。
健保雖然自2020年7月開始針對SMA給付,但卻以年齡做為給付依據,目前只有出生12個月內發病確診,且開始治療年齡不滿7歲才可用藥。在沒有任何罕病藥物以年齡作為條件劃分的情況下,SMA如同被歧視一般。
每位病友的發病時間不盡相同,且病友會長大,有不少年齡在臨界點的病童及家人都渴望持續用藥。給了7歲以下孩童用藥,那10歲的患病孩童怎麼辦?10歲若給了,15歲的又該怎麼辦?25歲的青年呢?永遠沒完沒了,總會有病患覺得不公平。試問難道7歲的孩童的生命,就比8歲孩童的生命更有價值嗎?
我很榮幸曾經得過兩次總統教育獎,今年也從衛福部長官手上接過義行獎獎座,我獲得國家肯定的同時,也感到非常諷刺的是,在健保署眼中像我一樣的成年病友,不值得接受治療,不值得活下去。
當國際上越來越多國家將SMA治療藥物納入給付;當聯合國越來越重視罕病家庭的各項權益,我們依然還有九成的病友無法得到健保給付治療,有將近400位患者,依然只能眼睜睜地看著自己死去。
為什麼面對疫情有那麼多人願意冒著風險支撐著大家?為什麼烏克蘭深陷烽火之際,波蘭政府願意全給付烏克蘭SMA病友治療藥物?因為面對疾病,沒有任何人應該被放棄。
健保不應沒有考量患者生存的真實情境,只貪求快速用年齡劃分生與死的界線,應以醫師的專業診斷判斷用藥資格,才能夠讓用藥療效最大化、保障病友的生命權!期望健保署能夠盡快修正以年齡劃分的給付規定,以科學實證作為給付條件參考,讓SMA病友不再像過去一樣,只能在無盡的失望中死去。
※作者為台灣生命之窗理事長、SMA病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