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德東飆車王」之稱的簡姓男子,昨天(19日)開庭時翻供,辯稱都是行人的過錯。(資料照片/取自簡男臉書、靠北天母幫臉書社團)
綽號「德東飆車王」的簡姓男子,今年3月在台北市天母高速狂飆、衝撞行人,釀成1死2傷的悲劇。此案昨天(19日)開庭時,簡男在庭上翻供稱,瞎扯自己沒超速,還將過錯都歸到行人身上,辯稱是行人自己衝到斑馬線上「給他撞」,讓在場的死者家屬、法官、檢察官都聽不下去,痛批他毫無悔意。
檢警調查,綽號「德東飆車王」之稱的簡姓男子今年3月某日晚間,駕駛一輛自小客車在熱鬧的士東路上狂飆,未料車輛疑似高速失控,直接撞上1名婦人和2名女高中生,婦人送醫不治、2名女高中生則是腿部骨折。
簡男事後不見悔意,上次開庭時不但將過錯都推至被撞死的婦人身上,甚至表示是婦人「突然衝到斑馬線上」,才害他閃躲不及並撞上去;而昨天(19日)此案再度開庭,簡男又辯稱事故發生是前車的責任,更表示自己平常都有禮讓行人「絕對沒有超速」,絲毫不認為是自己的問題。
對此,檢察官拿出車輛事故鑑定報告打臉簡男的說法,據資料顯示,當時簡男所駕的自小客車時速早已超過100公里,嚴重超速。檢察官當場訓斥簡男,法官更要駕駛別再開車,因為在場的人平常都會經過事發地點。
而一離開法院,簡男立即以便當袋套頭,擋住自己的臉,面對記者的提問,他更開始狂奔,一度在法院門口與記者上演貓捉老鼠的戲碼,當他意圖搭乘計程車離開現場時,更是遭到小黃司機拒載,場面一度混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