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署規劃「10年海巡艦艇前瞻發展計劃」,海巡內部認為沱江艦有六大缺點,建議不宜採用,但政府高層仍不顧基層意見,決定建造12艘海軍穿浪型雙船體沱江艦。(圖片取自東森新聞)
朝野為行政院推出的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吵得不可開交之際,據指出,海巡署規劃的「10年海巡艦艇前瞻發展計劃」,籌建141艘各式艦艇中,有關建造12艘600噸級巡防艦,因政府高層決定採用海軍穿浪型雙船體的沱江艦,雖內部提出任務、船體結構、續航力、耐波性、乾舷過高等6大項缺點,來說明雙船體的沱江艦不適用於海巡任務,但仍不被接受,讓海巡署內部議論根本無視基層執勤單位的專業意見。
籌建海巡艦艇前瞻發展計劃 共籌建141艘
根據海巡署提出的「籌建海巡艦艇前瞻發展計劃」的目標,建造4000噸級巡防艦4艘、1000噸級巡防艦6艘、600噸級巡防艦12艘、100噸級巡防艦17艘、35噸級巡防艇52艘以及沿岸多功能艇50艘,合計141艘各式艦艇。並規劃從2018年進行各式艦艇的規劃設計及招標作業,在2019年交第1艘的600噸級巡防艦;2020年4000噸級巡防艦與1000噸級巡防艦均完成首艘並交艦。
但其中引發內部激烈討論的是12艘的600噸級巡防艦,因為政策決定要用海軍穿浪型雙船體的沱江艦為其構型,其主要採用理由是,加裝海軍「聯成系統」後,萬一有台海戰事,平戰轉換時可快速換裝海軍沱江艦飛彈模組、換裝方陣快砲、強化紅外線偵蒐裝備及醫療救難設備等,且船速高達35節比1000噸級巡防艦的24節要高。
但反對意見指出,海軍雙船體沱江艦具備反艦、反潛與多功能的艦艇,以艦載飛彈來襲擊敵艦為主要任務;海巡是執行海防巡邏,確保海域安全,並執行全天候海難救助及護漁任務,在主要任務上就不一樣。再者,雙船體沱江艦結構採鋁合金,海巡艦艇因任務需要經常要靠船及登船臨檢,且時常會與船隻發生激烈碰撞,鋁合金材質的雙船體沱江艦就無法承受碰撞,而且碰撞後容易造成船身受損。
另外,海軍雙船體沱江艦在5級以下海象具備良好的作業能力,6級以上海象就無法執行任務,但台灣海峽及周邊海域,全年超過6級以上海象是經常性,且無風卻有浪湧的特性,船難發生時多數是海象惡劣的情況才會請求救援;再加上海軍雙船體沱江艦的乾舷接近6公尺太高,根本無法執行海上救援與登船檢查的任務。
事實上,行政院在審議海巡署的籌建600噸級巡防艦採用海軍雙船體沱江艦為構型,也認為平均單艘造價約15.2億元,比1000噸級巡防艦造價12.3億元高出2.9億元,也比500噸級單船體的造價貴上一倍。
據指出,由於600噸級巡防艦是屬於中程海巡艦,該型巡防艦任務涵蓋了台日釣魚台、台菲重疊海域,以及東沙、南沙的巡航,其續航力至少要有6到10天,不能低於5000浬的續航力,為維持海軍雙船體沱江艦的船體原設計不會變更,並可執行海上救援與登船檢查的任務,除改為有5000浬的續航力之外,並加裝警備艇符合相關規定。
知情人士指出,海軍雙船體沱江艦的特性非常不適合成為海巡艦,若就國家整體資源來考量,目前海軍500噸級屬於單船體的錦江級巡邏艦,平均使用只有兩萬多個小時,比海巡署同級艦艇的使用時間都要少,而海軍沱江艦就是要取代錦江級巡邏艦,只要將錦江級巡邏艦武器裝備除去,重量減輕後,錦江級巡邏艦的特性更適合海巡任務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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