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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英文論文門開庭辱罵法官「混蛋」 彭文正律師張靜遭北院告發送懲戒

上報快訊/劉宇珊 2022年12月23日 21:48:00
蔡英文「論文門」彭文正委任律師張靜,因不滿法官當庭辱罵「混蛋」,北院今對發張靜告發。(資料照片/楊約翰攝)

蔡英文「論文門」彭文正委任律師張靜,因不滿法官當庭辱罵「混蛋」,北院今對發張靜告發。(資料照片/楊約翰攝)

總統蔡英文的「論文門」上月30日於台北地院更一審辯論終結,11月30日開庭時發生案外案,北院今天更一審宣判後,向台北地檢署告發張靜涉犯侮辱公務員罪嫌,同時違反《律師法》,北院也已函請地檢署、律師公會處理。承辦法官張詠惠個人是否另外提告,則保留法律追訴權。

 

蔡英文的「論文門」更一審於11月30日下午開庭後,承審法官張詠惠諭知全案辯論終結,並訂於今天下午5點宣判更一審結果。

 

對此,身為原告彭文正委任律師張靜十分不滿,坐在律師席當庭連續拍桌8次,並辱罵「哪有這麼混蛋的法官」等話,開庭結束後受訪時,張靜又多次大罵法官是「混蛋」。

 

事後北院認為張靜的言行已嚴重傷害司法形象與機關聲譽,並先調閱當日開庭影音蒐證,等到今天下午5點宣判後,便由政風室向北檢告發張靜。

 

根據《刑法》第140條「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當場侮辱或對於其依法執行之職務公然侮辱」,法定刑為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萬元以下罰金。

 

 

除外,北院也認為張靜當天的言行違反《律師倫理規範》,其中包括律師不得惡意詆毀司法人員或司法機關、律師於法庭中執行職務時,應遵守法庭之秩序等相關規定。因此,北院在今天宣判結果後,檢附相關證據,並發函至台東律師公會、全國律師公會與台東地檢署等3個機關,依照《律師法》規定,研議張靜的違規行為是否構成情節重大、須移付律師懲戒的事由。

 

更一審開庭時,於法庭內和張靜一同起哄的律師李震華,北院也仍在蒐證,並評估是否與張靜一樣比照辦理。遭辱罵的張詠惠法官對於在開庭時遭張靜言語辱罵,目前決定不提告與追究其妨礙名譽之刑責,但在半年內都還可提告,張詠惠也將視後續狀況再決定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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