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改國是會議第四分組28日做出決議,法務部建置的律師資訊查詢系統應公開律師受懲戒資訊。(翻攝自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臉書)
司改國是會議第四分組28日做出決議,法務部建置的律師資訊查詢系統應公開律師受懲戒資訊。對此,多名律師、檢察官及法官均表示,這對民眾是好的,將可以自行上網查證受聘律師是否適格。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四組28日在總統府進行第五次會議,會中就「公開透明的司法」議題作出決議,法務部所建置的律師資訊查詢系統應予公開,其中律師受懲戒資訊,除停止執行職務及除名的懲戒處分,應公開至受懲戒人死亡之時為止,其餘懲戒處分,於執行五年後不公開。
法務部官員指出,現行在法務部網頁中,可就律師資格資料查詢,輸入律師姓名、或身分證或證書字號,就可以查出這名律師是否「有牌」為合格律師,以及基本資料、加入哪個地區的律師公會,但並未記載是否遭停職、除名及懲戒;若查不出來則有可能這名律師是遭停職或除名,可以撥電話至法務部,將有專人查詢。
法務部官員說,每年約有800-900人考上律師證照,到法務部登記的約有8成;若民眾要查詢律師被懲戒的文書,可以到行政院公報中心查詢;另外舉例律師被停職二個月,這二個月期間,在法務部網頁的律師資格資料查詢不到,但二個月過了,就可以查到。
多名律師、檢察官及法官均表示,法務部網頁的律師資格資料查詢,一旦公開律師受懲戒資訊,對民眾是好的,因為現行律師之多,資質良莠不齊,懲戒資訊可讓民眾自行思考要聘請的律師是否適格。
此外,會中還作出另一決議,司改會議第四組召集人許玉秀會後轉述,在未來刑事訴訟法採「起訴狀一本制度」之後,起訴書應於起訴公告或公布後即時上網公開。
許玉秀說,在採起訴狀一本制度之前,起訴書應於一審判決之後上網公開,但如經被告要求,或檢察官已將起訴事實提供媒體報導,或媒體已主動報導者,則應立即上網公開。
不過,多名檢察官指出,現行地檢署偵結案件,不管起訴與否,僅公布經隱匿的名字在各地檢署的偵查終結公告網頁,並不會公布全名及起訴書;若即時上網公開起訴書將有違反無罪推定原則,恐引發公審損及被告及告訴人權期益。(畢翔/綜合報導)
以下為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四分組建議事項:
一、在我國未來刑事訴訟法採起訴狀一本制度之後,起訴書應於起訴公告或公布後即時上網公開;在採起訴狀一本制度之前,起訴書應於一審判決之後上網公開。但如經被告要求,或檢察官已將起訴事實提供媒體報導,或媒體已主動報導者,則應立即上網公開。
二、建議司法院、法務部研議於偵查及審判程序終結後,是否開放第三人申請錄影、錄音或卷證及其相關法制。
三、法務部所建置的律師資訊查詢系統應予公開,其中律師受懲戒資訊,除停止執行職務及除名的懲戒處分,應公開至受懲戒人死亡之時為止,其餘懲戒處分,於執行五年後不公開。
四、建議司法院及法務部以「重建司法系統和人民的關係」為目標,制定一個五年數位與開放政策計畫,並編列相關預算與人力資源。每五年需檢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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