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府爆發弊案後就任的市長黃偉哲,上任後第一份公文是透明廉政公約。(市府提供)
黃偉哲簽署公約內容如下:
一、市長每年公布財產申報狀況(包括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並向市民說明財產來源及變動情形。
二、市府政務首長依法申報財產,並依規定公開;遇有利益衝突案件應依法自行迴避及公開揭露;不得收受與職務有利害關係者不當餽贈或其他利益;一般社交往來須合乎正常禮俗標準,不得有違反廉潔、正直之原則。
三、在職權管轄範圍內之機關(構),對於與採購有關之事項,涉及本人、配偶及三親等內之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家屬利益時,應自行迴避。
四、人民申請案及投資審議案件應公開上網,且案件審查進度及回饋機制應法制化及透明化。
五、本公約未盡事宜,依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辦理。
六、違反本公約及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者經查證屬實,依相關規定懲處;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司法機關。
黃偉哲強調,臺南市人民申請案件如投資、工商、建管等案件,都會透明公開及法制化,上網公開供社會大眾清楚檢視,不論任何職務,只要是身在公部門的一天,就必須要清廉服務社會大眾,是他要求自己和所有市府同仁都必須做到的清廉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