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藉役期一事,建立憲政慣例,有關兩岸、國防、外交的重大決定,得以由查照改為審查,讓所有政黨都能參與其中。(國防部提供)
義務役役期延長至一年的爭議,雖然府方已下決心要做,但後續的政治風暴卻讓人頭疼。於是,立法院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日前放出訊息,要將役期延長一事,由原本「查照案」改為「審查案」,令在野的國民黨團大批「甩鍋」,覺得民進黨此舉是把燙手山芋丟來立法院,還要把國民黨拖進這一灘泥沼。
照法令規定,役期延長一事的確不需立法院同意,僅需行政機關一紙命令便可決定,事後送立法院查照即可。民進黨將其改為審查案,也的確是在玩「責任分散」的把戲。意在透過三個月的審議過程,逼國民黨表態同意或不同意,將其拖進爭議漩渦,使其處於兩難困境。若反對,則批國民黨親中賣台,弱化國防;若同意,則國民黨再也沒有立場狠批民進黨讓「青年上戰場」,將一年役期當作政治提款機,撈取選票。
反之,國民黨原本的盤算,就是把燙手山芋框限在總統府與國防部,不論延長或不延長,老K都有話可說。延長,則訴求綠營將年輕人當犧牲品;不延長,則反批「抗中保台」是玩假的,真是門穩賺不賠的好生意。但給老柯這麼一搞,國民黨無法置身事外,刀切豆腐兩面光,一夕成了豬八戒照鏡子。反對,則保台意願將備受質疑;同意或棄權,那之前選舉時罵那麼凶,難道是在玩假的?
這事情看起來很大,關鍵爭點其實很簡單。兩大黨對於影響如此之廣的國家大事,主要糾結之處,既不是國家安全需要,也不是現行役期制度是否有效合理?更不是什麼法令體制的程序合宜問題。而是不論同意或不同意,政治後座力要誰承受?爭點早已從國安考量,變成政治責任歸屬,紮紮實實的選舉考量。
回溯近年來的兵役改變,扁政府時代,役期由一年十個月,一路縮減到一年,已經讓軍界覺得太短。但馬政府時期變本加厲,不但廢除徵募合一,採取全募兵制,更將義務役期改為四個月的「軍事訓練役」。連幫馬政府寫募兵政策和說帖的老將們,私下都在嘆氣:「這樣的國軍能打嗎?」但站在服從命令的立場,也只能睜眼說瞎話,一味迴護政策。重點是,役期縮短,但訓練內容完全沒改,仍是前工業時代的步兵戰術,加二戰後的裝甲、砲兵概念。到2015年洪仲丘案後,軍隊幾乎等於廢了,不敢嚴操嚴訓,深怕搞出人命。
直到小英上台後,對岸武嚇力道加強,才開始調整個裝,緩速進行軍事改革。但在若干軍方將領的抵制與陽奉陰違下,許多方案根本推不動,尤其是陸軍。國土防衛部隊(TDF)被深惡痛絕拒於門外,後備改革逼一步走一步。被罵後才把一年打6發的射擊訓練調整到20發,漸增到200多發,但比起美軍規格的2000發,仍相差近10倍。刺槍術被社會輿論罵到爆,在烏克蘭參戰的台灣戰士嘲笑到廢,但尊敬的陸軍總司令仍在大力推廣,還到處送人刻名木槍。
問題的核心,從來不是役期長短或法令制度,而是軍方將領的腦袋。許多人這輩子只知道黃埔訓練出來的那套作戰觀念,完全沒有基於現代科技戰爭想像,設計定製出一套現代戰法的概念。軍中體制設計思路,向來遵從「打、裝、編、訓」的順序推進,如果沒有想像岸防陸軍,可以在離岸30公里處,以無人機發現敵軍舟波,調動砲兵殲滅;離岸5~10公里處以遊蕩彈藥攻擊;離岸1~5公里處則用反裝甲飛彈殲滅;登岸則以城鎮戰困住敵軍,使其無法展開,無法佔領機場與港口…。若不能以這一系列戰術規劃想定「打」的方式,進而購買裝備,調整部隊編組,又怎麼可能擬出合於實戰需要的「訓練」方式?最後再依此決定役期長短,調整訓練內容?
換句話說,陸軍總司令等人的戰術概念,還是停留在一戰二戰時代的壕溝戰,甚至是前工業時代。刺刀本是長矛的替代品。17世紀以前,火繩槍、燧發槍的射速太慢,精度太低,在跑步通過兩百米距離中,頂多開一至兩槍,因此需要有長矛兵保護,以防敵軍騎兵與步兵衝鋒。到18世紀,法國農民暴動,將矛頭插在槍口作為長矛替代物,此後路易十四的將軍發現這招好用,才發明了現代刺刀。一戰、二戰時期,德軍、日軍、國軍都是用後膛裝填的栓式步槍,精度很好,但射速依然不夠,所以直到國共內戰,毛澤東仍以部隊敢不敢拼刺刀,作為部隊戰力的評判標準。但自越戰之後,M-16、AK-47等自動化突擊步槍出現,刺刀衝鋒便被逐漸淘汰,因為一百米衝刺的十秒鐘內,敵軍已足以在你身上打光30發子彈。近日在烏克蘭,俄烏兩軍多是用手榴彈清掃戰壕與房屋,早已沒有人在用刺刀,刺刀多是用來開罐頭的。但我們的長官們依然一意保存這個罕有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其對文化資產保存之用心,實應嘉獎。
而這些偉大的長官,多半屬於深藍系統,同溫層極厚,因此趙少康才會說出「四個月役期足夠」這樣的笑話。所以,為了息爭止謗,口說無憑,真心贊成將役期審議的查照案改為審議案,讓在野黨也參與整個國家的國防改革。審議現場,不妨抬兩個真人大小的小熊維尼進來,上面貼滿小七的蕃茄醬包,裡面填塞裝滿紅墨水的寶特瓶,請國防部與陸總部的長官們,親身來示範一下刺槍術的妙用,立法委員們也可上去親身試試。另一隻維尼則穿上國軍個裝,防彈背心裡裝好三級防彈板,長官們要是刺不穿,就一直刺到能見紅為止。軍事的事,講起來很複雜,但實驗做起來很簡單,有效沒效,一試便知,何苦多費口舌?
換句話說,「兵者,國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國防要務,關乎全國人民生死存亡,所以在朝在野,皆應細察參與。即使法令沒有規定需要審查,於理也應參與。我國役期之所以會出現四個月這種奇葩制度,就是因為當年的在野黨,在政治敏感及選票考量下沒有據理力爭,不敢反對,逃避審查所致。如今,恰好可以藉役期一事,建立憲政慣例,有關兩岸、國防、外交的重大決定,得以由查照改為審查,讓所有政黨都能參與其中,各紓己見,拍桌激辯,不見得真理愈辯愈明,最後形成共識,但起碼能讓正反意見並陳,讓人們看見各種立場的論據與堅持,不見得是件壞事。
一戰時代的法國「老虎總理」克里蒙梭曾有句名言:「戰爭之事太過重要,故不能完全委之於將軍。」他心中想的可能是俾斯麥,當初普奧戰爭大勝,德國將軍們便想衝進維也納,卻讓俾斯麥給攔住了,最後用漂亮的外交手段談和。但這句話反過來說似乎更有道理:「戰爭之事太過重要,故不能完全委之於政客。」因為政客永遠只計算現實責任歸屬、選票多寡,而從未思考戰略戰術需要,以及軍事制度與裝備的建置時程。
那戰爭之事該交給誰呢?個人淺見,既然要從查照案改為審查案,立院不妨召集各方學者專家,多開幾場公聽會,讓專業的聲音納進來。或安排委員們實地參訪訓練場所,與役男座談,瞭解實際情況。如此,可能比幾個人關在密室裡搞「室內設計(別人)」,更易取得公眾信任,從而達成社會共識,朝野共識,使本就早該拍板定案的事,不再猶豫不決,首尾兩端,父子騎驢,讓台灣的國防與兵役制度,自此穩定下來,不再成為任何政黨的豬肉桶和提款機。
※作者為前親民黨文宣部副主任、專欄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