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聯合國總部中文翻譯部門的工會代表,讓六四悲劇有了一線希望, 也讓總部其他職員得到很大的利益。(資料照片/美聯社)
上世紀九十年代,有一回,聯合國中文處某工作人員從加勒比海小國牙買加首府京斯頓,乘坐古巴航空的飛機到哈瓦那遊玩。那個年代,飛機是俄國製造的伊留申客機。起飛不久,機艙前面兩側就噴出兩道白煙,大家面面相覷,不知發生了什麼事。空服人員趕忙出來解釋說那是空調,伊留申客機是引進外面的冷空氣入機艙來做空調。
機艙走道狹小,座位擁擠。旁邊座位上的一個白人,同他寒暄了幾句,一聽說他是中國人,立即豎起大拇指:「你們中國人真了不起,毫不退縮,毫不畏懼,幫了自己的忙,也造福了我們。」那位仁兄自我介紹,原來他是紐約聯合國總部的俄文翻譯。問起緣由,他興奮的說:「June Fourth!June Fourth!(六四,六四),你們中國人還記得嗎?」
「當然記得,那是一個悲劇。沒有中國人會忘記。」
「可是聯合國總部的中國人,那個中文翻譯部門的工會代表,卻讓六四悲劇有了silver lining,我們也都得到很大的利益。」俄國佬說。
聽到這個小插曲,引起了我的好奇心。這段歷史是不應淹沒的。我通過電郵,找到了八九/六四期間擔任紐約聯合國中文處工會代表的郭仲德先生,請他為我還原當時的情景。
郭仲德來自香港,曾以港澳生的身份,在臺灣大學哲學繫念書,是殷海光的學生。
「當年在聯合國總部,因六四事件引起的可說是一場公務員的『抗命』事件吧。」郭仲德在電郵中這樣說。
「一開始,大家義憤填膺,中文處同仁立刻以【中國書會】的名義向文娛部門商借哈馬紹禮堂,作為悼念北京六四死難同胞的會場。」
「北京派駐聯合國的代表團沒有干預嗎?」我問,「六四事件是一個會員國的內政,聯合國無權介入。」
「但天安門屠殺當時震驚了全世界,中國職員的悼念活動是合情合理的。」他回答。
「.......何況那是由中國書會出面申請,屬於工作人員『文娛』活動的性質,與政府無關,職工文娛委員會也沒有理由拒絕。」
於是,就在六四之後第三天,一場擠滿了中外人士的追悼會就在聯合國的哈馬紹禮堂轟轟烈烈地舉行了。
郭仲德回憶,追悼會場面盛大,造成轟動感人的效果。禮堂正中央橫寫著「中華魂」三個字,下麵是兩個直寫的「國殤」大字。右上方題款為「北京民主殉難烈士」,下方署名「聯合國工作人員敬輓」。兩旁還有一副輓聯,上聯為「風雨嚎哭三千英烈敢將熱血酹碧土」,下聯為「山河震動十億神州誓為民主上征程」。據郭仲德描述,在追悼會上,十多名中國職員以英文和中文上臺致辭,令人動容地表達這些被槍彈和坦克屠殺的中國青年,他們唯一的罪過就是和平地爭取民主與人權,要求遏止政府官員的貪污腐敗。
當時紐約的中英文報刊,對這個聯合國總部內的追悼會也有風聞,作了簡短的報導。
不過,郭仲德在電郵中說,不為外界所知的是來自大陸的中國職員,聯名給中共外交部各駐外機構寫了一封公開信:
《致外交部各駐外機構工作人員的公開信》
現政府極少數領導人面對人民要求民主自由的和平行動,調集大軍進京,殘殺手無寸鐵的學生和無辜居民,構成嚴重的罪行,把整個民族推向內戰的邊緣。昔日繁華京城,如今血流成河,屍積如山,如此屠城暴行,在中國現代史上實屬罕見。
在這場暴行中,憲法遭到無情踐踏,公民權利蕩然無存,現政府極少數領導人已失去執政的法律依據,淪為民眾公敵,受到全國全世界的同聲嚴譴。目前暴行未止,更大的流血事件迫在眉睫,而現政府則公開揚言要繼續屠殺,殘民以逞之心暴露無遺。
面對上述情況,來自國內的聯合國職員認為,每一個有良心的人都不應該再保持沈默,特以個人名義嚴正聲明:
中國現政府少數領導人己背叛中華民族,背叛十二億中國人民,已無資格繼續代表中國人民。
我們呼籲駐外機構人員打破沈默,宏開譴責現政府濫殺人民的殘暴行為,為避免民族災 難做出貢獻。正義的聲音越響亮,人民的犧牲就越少,國家恢復正常生活的速度越快。
呼籲全體中國人民團結在民主白由的理想旗幟下,盡力阻止國內的流血事件,為建立百 多年來無數烈士為之流血犧牲的民主社會而奮鬥。
這封有十幾個職員簽名的公開信,大概已存入中共外交部的檔案裡了。
這封公開信無疑會引起所謂「秋後算帳」的問題。外界不知的是,當時來自中國大陸的職員,他們在聯合國工作所領取的薪資,是必須私下「上繳」的。這是中共外交部透過中共常駐聯合國代表團的一種「內部運作」,不足為外人道。不過,這次為了抗議天安門屠殺,這些中國職員以拒絕上繳薪資,作為「抗命」的手段。但他們當中,有些人就要任職期滿,一旦回國,立刻就要面臨「秋後算帳」的命運。
在這個節骨眼上,郭仲德表示,作為聯合國中文處的職工代表,他是義不容辭,不能不介入的。他不能只做海外的中國職員的代表,而不顧中國大陸職員的安危。可是他承認,這裡牽涉到的問題十分複雜,因為他知道大陸職員私底下是受另一個系統所管轄。他若要按聯合國的規章去做,在薪酬方面就不能不堅持國際公認的「同工同酬」原則,因而對私底下「上繳薪資」的做法是不能認可的。
同樣的,在工作人員的聘用和升遷方面,聯合國有一套行之有年的做法。中共、蘇聯和其他共產國家,出於控制人員的目的而濫用「固定期限聘雇」或「借調」等方式,使得一些本來能夠有合理升遷機會或者獲得永久聘用合同的職員無法留任,對個人和聯合國機構都是損失。這種陋習也要聽任它們繼續下去嗎?
來自中國大陸的職員,因六四而起的「抗命」行動,正好暴露了中共在這兩方面的違規不合理行徑。作為中文處的職工代表,郭仲德表示,一開始他只是想到他必須設法幫這些同事解決他們所面臨的危機,完全沒預料到這樣的行動會產生什麼後果。
以下是筆者通過電郵與郭仲德先生的訪談實錄。其中涉及的人物包括當時的聯合國秘書長佩雷斯·德奎利亞爾(Javier Pérez de Cuéllar),主管人力資源管理(人事廳)的助理秘書長科菲·安南(Kofi Atta Annan,他後來成為聯合國第七任秘書長,並獲得2020年諾貝爾和平獎),聯合國總部職工總會主席弗朗德爾斯(Lowell Flanders)和義務法律顧問韋爾女士(Alice Weil)等。
郭:在上世紀七十年代初,我被推舉為中文筆譯和打字員的職工代表。當時我與西班牙文職工代表一起提案,指出中文和西班牙文的打字員應比照俄文、法文和阿拉伯文的打字員,得到國際徵聘的待遇。結果工會一致通過,經聯合諮詢委員會審議,秘書長予以批准。
國際徵聘待遇包括了安置費(全家入住紐約中上等旅舘一個月房費和膳食費)、子女教育費補貼(從小學到大學畢業)、回籍假(兩年一次全家回原籍的來回旅費、非居民補貼、退休遣返補貼和旅運費等等。
可是毋庸諱言,八十年代聯合國秘書處從大陸來的工作人員確實有同工不同酬的情況,秘書處不可能基於不同國籍給予職員差別待遇。例如中文口譯與法文口譯的職務相同,薪資是一樣的。當年來自大陸的中國籍同事,因為薪資須部分上繳,拿到手的薪資遠不及擔任相同職務的其他職員,例如來自台、港的華裔職員。
筆者:實際拿到手的薪資差別大嗎?
郭:據我所知,他們實行「八五三二二」制,即:薪資第一個千美元,八百元歸己,二百元上繳;第二個千美元,五百歸己,五百上繳;第三個千美元,三百歸己,七百上繳;自第四個千美元開始,全部是二百歸已,八百上繳。
在物價高昂的紐約,大陸來的同事每家都省吃儉用地過日子。
筆者:他們一定有不少怨言吧?
郭: 私底下有怨言,但這是外交部的內部規定,沒有人敢對此質疑。但六四屠殺發生後,在義憤填膺下,就有人開始拒絕上繳薪資,可以說是一種抗命行動。
筆者:來自大陸的中國藉職員一共有多少人?
郭:聯合國秘書處紐約工作人員近五、六千人,當年華裔同事好幾百人,大陸同事不到兩百人。他們主要是口譯、筆譯、逐字記錄員和打字員。前三者都是聯合國在北京譯訓班的結業生,打字員來自中共外交部的文印處。
筆者:六四後中國大陸進行大搜捕、拘禁、判刑、處決,風聲鶴唳。這些從大陸來的同事有什麼反應?
郭:一開始他們有些人向政府遞交請願書,有些人發表譴責李鵬的公開信。問題是,他們之中超過過半數在聯合國的任期馬上屆滿,大家人心惶惶,回國有風險,留任似無可能。
英國籍的休森(Ron Hewson)和我是各自工作單位的職工代表,這些人主動向我們求助。
我們告訴行政部門事態嚴重,他們於是把六月底到期的合約延至七月底,同時與中國代表團進行溝通。負責人事廳的助理秘書長安南獲得中方保證,這批職員近期表現出 excitement ,回國後一概不予追究。安南對自己使用excitement 一詞具創意,頗為得意。這是一個目的在不想刺激中方的外交詞令,卻使我想起中方是否打算等他們回國後,「關起門打狗」?令我頓生警惕。
職工會主席弗朗德爾斯(Lowell Flanders)在六四後收到維也納辦事處一位中文譯員的求援信,其中揭露不合理的所謂內部規定,亟需擺脫合約屆滿被遣返的厄運。
保障員工權益,職工會責無旁貸,大家認為必須向秘書長當面陳情。
筆者:你們獲得秘書長接見了嗎?
郭:秘書長對職工會求見,一直不作回應。
七月一日印度媒體記者採訪秘書長,問他會不會把大陸同事強制遣返,他明言不會這樣做。於是我們便抓住這句話,要求他落實。公文往返曠日費時,乾脆給他發個電報(不是電郵,當年還沒有這玩意兒)。七月四日假期之後上班,秘書長辦公室突然告知今天接見我們。弗朗德爾斯(主席)要賓特利一泰勒(Gail Bindley—Taylor副主席)和我隨行,三人內心忐忑地直奔第三十八層秘書長辦公室。
郭:弗朗德爾斯是美國籍,加卅大學洛杉磯分校的MBA,專業能力強,長得一表人才。很多同事認為他轉職大企業一定會飛黃騰達,但他自己卻不在乎。他曾受命出任南美洲的聯合國駐地代表。回到紐約總部,除其專職外,一直擔任其工作單位的職工代表,八十年代當選職工會主席。
當時我與他已有十多年交情,我曾為中文打字員爭取到國際徵聘待遇,推動一般事務人員級別薪資調整制度化,羸得他的信任和敬重。
在直達三十八樓的電梯中,他說待會兒你來講中國籍職員的情況。
筆者:秘書長德奎利亞爾,據說一直活到2020年,享年一百歲。六四發生那年,他在任已八年,到1991年屆満,不可能再連任。他作決定,應該沒有後顧之憂。
郭:我們三人進入秘書長辦公室,助理秘書長安南態度十分謙恭,還向我們作九十度躹躬,雖然愧不敢當,但我們做不出大動作的回禮。秘書長表示歡迎,在場有中年女性英國籍機要秘書,負責速記。
弗朗德爾斯作開埸白,建議來自大陸的同事任期屆滿,給予續約。他將維也納譯員的求援信呈交秘書長。秘書長草草地看了一下,對著我說,中國政府應顧及自己的形象。這句話我解讀為:動用大軍鎮壓手無寸鐵的學生市民,做得太過份了。
我講了大陸同事前途茫茫,有厄運難逃的焦慮,請他作出不強制遣返的書面保證。律師出身的他沒有作正面回應。他接著指出,其實對他來說,我們都是一樣的,沒有國籍的員工。最後他表示願意幫忙,這件事交由安南辦理。
我們告辭時,秘書長緊握著我的手,有節奏地搖晃個不停,顯然是心有戚戚焉。
安南邁步打開室門送客,又是九十度躹躬。
筆者: 安南謙恭態度讓你驚訝,這是聯合國官場的習慣嗎?
郭:副秘書長、助理秘書長級別的官員屬於政治任命,他們的去畄由秘書長個人定奪,因此態度奉承,不足為奇。但安南從基層做起,逐級升至助理秘書長,實在不必看人臉色。他聰明過人,行事果斷,也不擺架子,只能說當天讓我看到他的另一面。
筆者:秘書長說對他而言,你們大家都一樣,沒有國籍,這是什麼意思呢?
郭:他講的是秘書處職員的身份。我們都是國際公務員,對聯合國效忠,立場中立超然,而不是對本國效忠,所以說「沒有國籍」。
筆者:說起來國際組織本該如此。聯合國紐約總部員工五、六千人,來自百多個國家,如果大家各自為本國的利益服務,根本無法正常運作。
郭:七十年代有位台灣留學生通過了聯合國中譯的筆試。面試時被問到為什麼要來秘書處工作,他理直氣壯地說「為中國人民服務」。考官正色地對他說:那應當到中國政府部門找工作才對。結果不予錄用。
筆者:聽說那個年代有台港留學生甚至搞不清楚聯合國秘書處與中國駐聯合國代表團的區別,以為到秘書處工作就是加入中國代表團工作,報效祖國。
郭:台灣留學生面試不合格的事情傳到喬冠華那兒。有一年他到紐約岀席會議,私下表示:「多加一句:中國人民是世界人民的一部分,為中國人民服務,就是為世界人民服務,這樣說不就可以了嗎!」
學過邏輯學的人都知道:部分具有某一性質,由此推論全體也具此性質,在邏輯上不成立,這種推論的謬誤稱為 fallacy of composition。
筆者:喬冠華在清華大學、東京帝國大學主修哲學、在德國圖賓根大學獲哲學博士,犯這樣的基本錯誤令人驁訝。
郭:中共高官,喬的學歷最高。大家都知道國家和政黨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兩者不等同。可以愛國而不愛中共,反中共也不是反華。若以此請教喬部長,這樣的理解對不對, 他肯定會怒斥這是「反動」觀點!
筆者:真妙!回到原來的問題,大陸員工薪資上繳觸犯條例嗎?
郭:《聯合國憲章》第一百條明文規定國際公務員性質:工作人員執行職務時,「不得請求或接受本組織以外任何政府或其他當局的指示,並應避免足以妨礙其國際官員之地位之行為」。大陸同事私下接受中國外交部指示,將薪資上繳,顯然違反了上述規定。
中國政府也違反了憲章同一條關於會員國尊重秘書長及工作人員責任之專屬國際性的規定。直白說,會員國不能對身為國際公務員的國民進行任何形式的管控或不當影響。
筆者:除了薪資外,更不能干預他們的自主權,對嗎?
郭:是的。在六四以前,還發生過大陸同事返國探親,結果不准離境的事件。
筆者:那是怎麼回事?
郭:當時日內瓦辦事處一位譯員,同一位義大利女醫生談戀愛,幾乎每個週末都到羅馬去。這個「涉外關係」被呈報到北京,當他用國際公務員回籍假回國探親時,當局就不讓他再出境。紐約總部職工會只好要求聯合國當局介入,依據是國際公務員行使回籍假權利,屬於出公差性質,享有外交豁免權,不能把他拘留。
筆者:這顯然涉及國際公務員的人身安全和行動自由。
郭:中方所謂「涉外關係」是拿不上枱面的,只能含糊地說「此人行為不檢」。當時意籍女醫生已身懷六甲,眼見愛侶失去自由,毅然在羅馬的中國使館前紮營露宿抗議,一時成為國際新聞,聲援者眾。她有一位長輩是意共地方領袖,當年意共在議會中有一定影響力。義大利外長訪華時,受意共議員之托要求中方放人。中共外長錢其琛隨後對下屬說,不要搞到他國外長向我提要求,令我被動,趕快去把事情處理好。這位譯員才能回到歐洲。但中方反對他恢復原職,聯合國就讓他到羅馬另一個聯合國機構任譯員。
安南時任人事廳助理秘書長,他曾轉告我,之後中方還是窮追不捨,要聯合國把這位譯員解僱,但為他所拒。
筆者:在干預聯合國人事方面,原來中方早已碰過釘子。
郭:中方的老毛病的確一直不改。在布特羅斯(Boutros Boutros-Ghali)秘書長任內,曰內瓦中文科科長一職出缺。資深候選人畢業於台大歷史系(與李敖同屆),本身已是科長級。另一候選人是大陸同事,不但資歷淺得多,職級也低一級。在一般情況下,前者應順理成章當選。
但中方致函秘書處說,由於翻譯工作性質敏感,需由他們能充分信任的人出任科長。中方為自己人搶占高職位,無恥影射我們同事靠不住。大家對此極為氣憤,四十人聯名上書秘書長強烈抗議,其中包括最近去逝的張北海。抗議書指出,身為國際公務員,效忠對象不是個別的會員國,而是聯合國組織本身。中方所謂不能完全信任我們同事,應由它能信任的人出任科長,此種話不但毫無任何事實依據,對我們的專業操守更是莫大的侮辱!當時負責行政管理部的副秘書長威爾斯女士(Melissa Wells)閱信後,決定秉公辦理,不理會中方的要求。資深的台灣同事當上科長後,曾經告訴我,在日內瓦閱讀我們的抗議書,讀時手心不斷冒冷汗,我回答「公開抗議,本來就應該寫成這樣子」。
筆者:可否說,中方為了卡位,不在乎冒犯你們的個人尊嚴和職業尊嚴。
郭:老實說,同中共講人的尊嚴是白搭。中共建國以來,從最基層至最高層,都不講人的尊嚴,也不許人講人的尊嚴。但是把這一套搬到聯合國秘書處,真令人咋舌!好像是把「政審」的玩意兒搬進聯合國秘書處。國際公務員的效忠對像是聯合國組織,其中有些人的政治想法與本國政府的也許不同,一點兒也不妨害他們忠於聯合國。
筆者:聯合國機構的大陸同事能依據《聯合國憲章》第一百條,擺脫中方的管控嗎?
郭:這得靠自己努力和各方協助。六四之後,確實是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有一批打字員合約延至七月底。新加坡籍主管瞭解到他們對返國心有疑慮,主動寫了封推薦續約的公文,讓我能以職工代表的名義送到人事庁。安南看後,手揚公文說: 「依據何在?」我無言以對。安南是助理秘書長,有關人事建議必須出自司長一級,下屬不可越級呈文。
筆者:秘書長不是答應幫忙嗎?
郭:我們只能靠此承諾。安南表示願意與要求續約的工作人員會面。當時打字員承受的壓力很大,其中有一位私下來找我,但囑我保密,他說「這件事說出去是會殺頭的。」
筆者:至少他們對你充分信任。
郭:是的。結果承秘書長之命,安南會見了工會主席、我以及幾位要求續約的打字員。安南一開口就說秘書處不是「避難所」,也不是提倡個別主張的地方,凡事都有一定的限度。一派官腔之外,還暗指我們要求過分,是在提倡「個人」主張。
工會主席說秘書長應恪守承諾。安南再重復「凡事有一定的限度」,然後話鋒一轉,說人事廳的退休高官張先生此時正等在另一辦公室,讓他也來參加好嗎?工會主席和我聞言大驚,表示絕不同意。
筆者:這位張先生是什麼背景,怎會此時此刻冒出來?
郭:秘書長接見了我們,中方當然知道,張先生是中方找來的「錦衣衛」。此人四十年代留美,念法學院,畢業後考取律師資格。但當年美國種族歧視嚴重,他就放棄當律師,考進聯合國擔任口譯,後來轉到人事廳,八十年代初退休時為司長。
筆者:為什麼說他是「錦衣衛」?
郭:安南會見要求續約的打字員,中方肯定聽到風聲,佈署反擊。張先生原為人事官員,又受過律師訓練,(用普通話來)盤問和恫嚇不諳英語的打字員,讓他們知難而退,打消留下來的念頭,乖乖回國。這樣的行徑有若明代如狼似虎的錦衣衛。
筆者:安南對你們作出讓步了嗎?,有沒有讓張先生過來?
郭:姓張的若過來,這幾位打字員的身份就完全暴露了。我當時情急,瞬間眼眶有點濕潤。緊張氣氛稍有緩和後,安南說,剛才看到你忍住眼淚。其實,我當時是在考慮如何應變,是否趁錦衣衛未闖入前,帶著打字員奪門而出。
筆者:我想安南認為你忍住眼淚,因而相信你是真摯的。
郭:工會主席告訴安南說:這幾位職員都是free agents。意思是:他們是自由自主、不受他人控制、能夠代表自己隨時與任何人、組織、機構簽約的個人。安南聽著沒有反駁。他向打字員問了一些話,他們態度直率而得體。安南言詞逐漸溫和,表示稍後與我們聯絡。
中方知道此事,馬上加緊把關,對打字員軟硬兼施,到七月底,合約屆滿的大陸同事心不甘情不願地返國。
人事廳一位司長問我,在六月底前打字員同事情緒煩燥,為什麼續約一個月便安靜下來了呢?我無言以對。七月底我到打字室轉一趟,幾位打字同事投以殷切期待的目光,顯然心緒並不安寧,只是他們不得不就範而已。
筆者:同你一起見安南的打字員留下來了嗎?
郭:八月間沒有給他們續約,但到了十月,安南辦公室要我通知他們回來上班,先簽三個月合約。我和他們商量:明天上班的事,你們的新加坡籍主管完全不知情,為了尊重他,讓我今晚先同他打個招呼吧,何況他一直為你們的事操心。
萬萬沒有料到,我告訴他後,他告訴了與他熟絡的中文處女秘書。這位大陸同事馬上給處長匯報。翌晨兩位打字員到人事室辦手續,這位處長居然出現,用肢體阻擋他們,不讓他們到打字室報到。
此情此景令人不忍卒睹,法籍司長聞聲趕來,用手搭著中國籍處長的肩膀,再三強調這是秘書長的意思,在走廊來回幾趟,邊走邊勸,中文處處長終於不再糾纏。
筆者:譯員要求聯合國續約,人事廳是不是以聯大期間需要增加人手,給予續約三個月?
郭:逐字紀錄科阿拉伯籍科長在1989年6月間,就建議給六名中文譯員續約兩年,但經中方介入,其中三名譯員只續約幾個月,到年底為止。另外三名譯員,沒有就六四鎮壓公開抗議、照常上繳薪資、具黨員身分,中方同意讓他們續約一年。這種歧視性待遇既是中方非法干預的結果,而秘書處當局也違反了聯合國員工任用的正當程式。
郭:安南在事前完全沒有打招呼的倩況下,佈置了「居心叵測」的張先生侍命,顯然不是個好兆頭。如果續約三個月算是落實秘書長的承諾,這就太兒戲了。
遂字記錄員職工代表休森認為,應盡快向行政法庭提起訴訟,別無他法。
工會正、副主席表示:行政法庭是聯合國內部的,只有少數人瞭解情況。為了增加對行政當局的壓力,也應借助媒體的力量。世界各大通訊社在這兒均派駐記者,只要做篇專題報導,秘書長為顧及自己的形象,就不能出爾反爾。
筆者:個人的司法申訴、工會的全面支持、輿論的壓力、與行政當局談判,真是多管齊下啊!
郭:首先申訴的是三名譯員和兩名打字員。秘書處設有聯合申訴委員會,負責初步審議,聯合國行政法庭終審。為爭取早日裁決,稍後我們請秘書長批准兩案直接提交行政法庭。
秘書處備有志願法律顧問名單,協助同事進行訴訟。我們的主要顧問是已退休三年的韋爾女士(Alice Weil)。她22歲獲得耶魯大學法學博士,曾任秘書處法律事務司司長,其後成為首位女性助理秘書長。她指導我們草擬狀子,三名譯員自己能執筆,一位希臘籍女律師同事幫忙修改潤色。一位德籍女同事是漢學家,自告奮勇為打字員寫英文狀子,我從旁協助。
韋爾女士精通法理,思想敏銳,對人事條例暸如指掌,很快便梳理出續約論據。雖然我們各人背景和專長不同,但都受過批判性思考的訓練,她當起「博導」,指點我們這些研究生撰寫「論文」,彼此合作無間。
有一次她還打趣說,這場官司過後,她也別想到中國旅遊了。
筆者:你說到批判性思考很有意義,最近我讀到沈旭暉訪問香港中文大學Gordon Mathews教授,談到國安法下的學術自由。美籍教授說他會留在香港繼續教授批判性思考(critical thinking), 並說這是中大的 holy grail(神聖使命)。
關於續約的立論依據為何?
郭: 主要有三點。其一,根據大會有關決議,秘書處員工連續任職五年,如果考績良好,對其永久任用,應給予一切合理的考慮。申訴人持續工作已有五年,考績良好,對永久任用有合法期望。
其二,申訴人與秘書處簽的工作合同屬雙邊性質,只要兩造同意,即可續約,無需得到中方或任何協力廠商同意。
其三,秘書長在決定申訴人續約的問題上,接受中方非法干預,違反了《聯合國憲章》第一百條和第一百零一條, 有關不續約的一切決定,應予撤銷。
筆者:工作合同當然是雙方的,難道有多方的嗎?
郭:中方的論點是大陸同事都從中國「借調」給聯合國(on secondment),因此續約必須中方同意。借調屬於三方合同,即職員、聯合國和中國之間的工作合同。但中方無法出示這種三方合約。大陸同事也從未簽過這種合同,只簽下與秘書處之間的雙邊合同。
筆者:看來這是中方的軟肋.......
郭:大陸同事大多數在大學畢業後,在北京外語學院內的聯合國譯訓班培訓兩年,從未在任何「單位」工作過,何來借調?另一些大陸同事合約屆滿,也沒有任何「單位」可以讓他們回去,借調之說根本不能成立。
筆者:你能講一講媒體的壓力嗎?
郭:職工會聯絡了紐約時報記者,接受採訪的包括工會主席和幾位大陸同事。這篇報導內容
翔實,刊登後聯合國內外都知道了大陸同事的處境,而對於其中有人敢站出來發聲作證,更是贏得贊許和同情。
俄文譯員職工代表告訴我,蘇聯籍職員十分佩服中國籍職員的勇氣。我知道他們也被迫上繳薪資,自己只能留其中百分之六十,與聯合國續約也是政府說了算,兩個社會主義國家的國民遭遇一模一樣。
紐時記者也採訪了蘇聯籍職員,但沒有特別轟動的內容,最終末見刊載。
筆者:看來中蘇兩大國當時將其管控手段用於在秘書處工作的國民。經紐約時報導,剝削國民情事公諸於世,中方一定氣急敗壞了。
郭:中方肯定給秘書長施加巨大的壓力。記得在1989年12月10日,聯合國禮堂舉行音樂會,我在電梯旁同安南打了個照面,他冒出一句:「It was a tough decision」。我當時不明所以,那天湊巧是國際人權日。不久人事廳告知兩名打字員不予續約。原來這就是安南的 tough decision,而三位譯員也收到不予續約的答覆。
筆者:他們被遣返了嗎?
郭:三名譯員和兩名打字員當初提起訴訟,就打定主意不回去了。當時我們的考慮是萬一敗訴,逾期居留是非法的,所以同一些人權組織聯系,請求法援。結果一所著名法律事務所,派出兩位優秀律師義務同兩位打字員做了十多個小時的法定供詞,以備不時之需。
一名譯員申請到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如果秘書處不給他恢復原職,還有上學這條後路。
筆者:職工會支持大陸同事,中方視之為眼中釘吧?
郭:職工會的宗旨是維護同仁的權益。在大陸同事上訴期間,我告訴主席說打字員儲蓄有限,他馬上建議在代表全會提出資助每人三千美元的決議草案,獲得一致通過。
大陸同事私下告訴我,職工會被定性為全球最大的反華組織,而工會主席弗朗徳爾斯是頭號反華人物。
他對此略有所聞,有一次對我說,他在秘書處任職一輩子,就是一直等待時機「反華」,是嗎?
筆者:把對方抹黑向來是共產黨慣用的手法,若是涉及國際,就汙衊為境外反華勢力,中情局人員等,不一而足。
郭:這樣做,目的是不承認錯誤,諉過於他人,規避責任,同時繼續愚民。
數年前畫家陳丹青在新加坡演講,談到中方愚民,指出愚民古已有之,不過於今為烈。又說愚民之外,還有自愚。
確實如此。今人玩自愚,玩個不亦樂乎,可說是前所未有的。
筆者:職工會對薪資被迫上繳的同事作出聲援嗎?
郭:英籍的休森與大陸來的三名譯員同屬逐字紀錄科,駐日內瓦大陸譯員因「(涉外)男女關係」被中國拘留一事,他也曾奔走營救。
他與我都是國際公務員獨立性及安全小組委員會成員。
大會每年將人事問題列入議程,職工會得以提出報告,就職工關切事項,闡述立場和看法,供各國代表審議。
休森和我合撰國際公務員獨立性及安全的部分,其中援引《聯合國特權和豁免公約》第五條笫十八款關於聯合國官員應免繳本國薪資稅的規定,指出中方強迫大陸同事把薪資上繳是違反公約的行為。該條款目的是確保國際公務員,不論來自哪個國家,享有同工同酬。中方採行的「八五三二二」 制,無視同工同酬原則,是蓄意違反公約規定的。
事實上,絕大多數會員國依該公約,不對其在聯合國任職的國民徵收薪資稅。即使極少數會員國,如美國、土耳其等,對其國民課薪資稅,但也尊重同工同酬原則,照會聯合國其課稅的措施。
筆者:遇到會員國課稅的情況,聯合國是否通過平衡徵稅(tax equalization) 來實現同工同酬?為什麼要這樣做?
郭:聯合國系統的徵聘一向秉持Noblemaire 原則,這包括兩方面:(1)為使國際職員融合一體,非實行同工同酬不可,無論來自哪個國家,也不論其在本國的薪資多寡;(2) 為吸引並留住人才,國際職員之薪酬待遇,應高於全球薪資水準最高的同等級公務員。
筆者:所以按照一視同仁的精神,不論大陸同事在國內的薪資多寡,他們在聯合國的薪資是不容苛扣的。
你說的第二方面,我想主旨是精英人才主義。如果國際職員須向本國政府繳薪資稅,在扣除稅金之後,實際所得或不如全球薪資最高的同等級公務員,從而吸引不到或者留不住人才。解決辦法是悉數補償所繳稅金,使其薪資得以回復課稅前的水準。
郭:一點也不錯,聯合國設有平衡徵稅基金,目的在於給那些須向本國政府繳交薪資稅的聯合國官員,補償薪資稅款,從而確保同工同酬。
三名譯員基於中方強迫上繳薪資,這相當於徵稅,因而要求行政法庭裁決:聯合國應從平衡徵稅基金支付補償。
筆者:如果行政法庭判定由該基金補償所繳款額,這將是中方最見不得人的醜聞了。
郭:是的,由基金補償申訴人,將突顯中方通過強迫大陸同事上繳薪資,變相挪取平衡徵稅基金公款的不當性。
平衡徵稅基金是數額龐大的公款,來自各會員國每年所繳會費。當時秘書處的大陸同事有百多人,假設平均年收入十萬美元,每年就有千余萬美元。中方內部行「八五三二二」制,強徵一半薪資,即五百多萬美元,而這筆錢被用來支付中國代表團的經常開支。
筆者:這不就是套取各會員國的公款,用於自己身上?
郭:確實如此,但令申訴人失望的是,他們這項訴求,行政法庭不受理,所持理由是:(1) 秘書長批准申訴人直接向行政法庭提起訴訟時,狀子沒有提到要求平衡徵稅基金補償所繳薪資,這與秘書長批准直接提訴時的瞭解不相一致,故法庭不受理;(2)秘書長答辯稱,目前正對薪資稅問題作全方位研究,故法庭現階段不受理。
(1)是以技術性理由,規避問題,(2)是把這個棘手問題推遲到將來。
筆者: 你們狀告秘書長,什麼人代表他答辯呢?
郭:由法律總司一位澳洲籍同事出馬。
首案《邱嶸等控告聯合國秘書長》的申訴人為三名譯員。
行政法庭於1990年 5月25日就此案作出笫482 號判決,裁定秘書長在續約的問題上,未履行《聯合國憲章》的有關條款,接受外力不當干預,並且違反人事條例,令其:(1)恢復申訢人原職, 或者(2)支付申訴人三年薪資作為賠償,若他決定此舉合乎聯合國利益。法庭還指出,由於案情極不尋常,將賠償額從一般兩年薪資,增至三年薪資。
筆者:裁決讓秘書長可選擇(1)或(2),是否意味即使勝訴,也有可能恢復原職落空,需另謀高就?
郭:行政法庭讓秘書長行使酌情權,有如行政和司法兩權分立。據韋爾女士說:這是一貫做法,目的是給秘書長保畄裁量行事的空間。
選項(1)與(2)之間的差別不僅是申訴人的去留,選項(1)具有深遠影響,因為遭遇相同者可援引判例要求給予永久任用。它包括了聯合國系統內來自中國、蘇聯和東歐諸國的員工。
法庭不接受中方關於大陸同事都是政府借調給秘書處的說法。這是關鍵性的裁決。所以我稱之為「偽借調「的大廈將傾。
筆者:當然,秘書長也可選擇賠償了事,為官之道就應選擇(2),不得罪中方。
郭:一點也不錯。當時我們焦慮地等消息。有一天早上,工會主席突然通知我到他辦公室,他出示一個公文袋,其內是秘書長幕僚討論如何因應第482號裁決的機密文件。文件紀錄了幕僚多數認為恢復原職,為人們所樂見,但有一位副秘書長力排眾議,疾呼:這會造成不可收拾的局面。
這份文件是前一天下班後送到工會主席辦公室的,沒有發件人姓名。
我們判斷通風報信者是有心人,可能是秘書長幕僚,也可能是該檔的其他經手者。
筆者:在關鍵時刻,這位強烈表態的高官很可能是中方事前疏通的對象。對中方來說,一定要好好撐住借調制度,否則就「天塌下來「了!
郭:秘書長最終讓三名譯員恢復原職。大家喜出望外。回想當天在他辦公室,他答應「幫忙「,表面上看,沒有食言。但細讀笫482號裁決書,發現秘書長所作的一系列答辯都是避重就輕,甚至有意誤導,如果重視司法公義,不應有這樣的作為。回憶安南在會見大陸同事,一再說「凡事有一定的限度「,其實就是要把我們打發。到1989年底,三名譯員和兩名打字員都被告知不再續約,這不就是中方一直想做到的嗎?
判決書力斥秘書長失職,這個官方文獻令他處境十分尷尬。如果繼續以「合乎聯合國利益「為名,給申訴人賠償了事,以迎合中方,在國際上,在秘書處員工眼中,他的形象肯定受損。
我認為他最終是為了個人的名聲,而非正義。
德奎利亞爾從聯合國退休後,曾競選秘魯總統,結果敗給日裔秘魯人藤森。
筆者:三名譯員勝訴,恢復原職,對大陸同事應是莫大的鼓舞,對處境相似的蘇聯同事、不啻是一聲春雷。不是嗎?
郭:行政法庭判決:中方所謂的借調身份,不符合人事條例。人事廳遂決定,與中國籍現職同事續約前,應就各人的適任問題進行全面評審。
語文人員隸屬會議事務部,該部由波蘭籍副秘書長威茲裡爾(Wizner)出掌。
在1990年8月中文處有一位來自大陸的女士就任處長。她本是中國代表團的成員,工作是與其上司一起到聯合國就人事問題進行溝通。成為秘書處的一名國際公務員之後,她仍然以中國政府,而非聯合國為效忠對象。
那一年年底有五位打字員任期屆滿,這位新處長三頭兩日催促他們收拾家當回國。我問一位大陸同事:三名譯員已恢復原職,怎麼又轉身脅迫五名打字同事了?他回答說:因為打字員不諳英語,可以輕易打發掉。
由於事態嚴重,職工方請求與行政方舉行緊急會議,澄清這五位同事的去留問題。行政方由副秘書長及其特別助理、翻譯司司長出席,看來胸有成竹,沒有直接回應我們關切的去留問題。此時職工方大家面面相覷,有人說「郭先生,你怎麼看?」未等我回答,威茲里爾說「不光是郭先生怎樣看的問題⋯⋯。」
我立刻發言:現職人員巳在秘書處工作連續五年,對考績良好者,應就永久任用給予一切合理考慮。所謂借調身份過去對此造成妨害,以致他們未享應有的權利。現今人事廳凖備進行評審,乃是基於第482號判決,著手解決他們的永久任用問題⋯⋯五位同事留下來評審是理所當然。
威茲裡爾聞言不語,半晌,輕叩一下桌面,說「中、俄籍員工全留下評審」。坐在他身旁的翻譯司法籍司長一臉驚愕,不可置信地抬頭看著她這位上司。
筆者:翻譯司長感到錯愕,是因為萬萬料不到副秘書長會如此決定?
郭:顯然而見,這不是原先的內部決定。事後我瞭解到在行政法庭作出第482號判決,秘書長決定讓申訴人恢復原職之後,中方斧底抽薪之計就是讓現職人員約滿通通回國,另派一批簽了三方合同的借調人員來填補。中方肯定把這個方案告訴了會議事務部。至於何以在最後關頭,威茲里爾不按照原定計劃,我無從得知。
筆者:你在會上的發言是否起了關鍵性作用?
郭:如果我不發言不表態,或是附和行政方,恐怕就按照原定方案,現職的大陸員工任期屆滿,即遣返本國。新派來的語文人員將會是通過嚴格「政審」,屬於中方能信任又可控制的人,既可容許他們接受秘書處永久任用,也可在任期屆滿時,召他們返國。
筆者:原來如此。
郭:當年在笫五(財務)委員會上,某大國代表發言說會員國繳交會費,分攤聯合國費用,是為了本組織的順暢運作,不是要充實任何國家的國庫。這番話毫無保留,我們聽了不禁為中方感到臉紅。
筆者:更露骨的說法是聯合國不應容許以所謂借調人員的名義,為某些國家「創匯」。
郭:我想補充一點。當日波蘭籍副秘書長有此「一念之差」,也許是我的陳詞給他提供了機會,讓他一轉念「拍板決定「中國籍員工留下評審」。
這與波蘭動盪的時局也不無關係。威茲裡爾曾任波蘭法務部次長,他的特別助理告訴我,這位前次長也當過波蘭團結工會組織的法律顧問。
1990年11月下旬,團結工會領袖華裡沙(Lech Walesa)在波蘭首次總統大選中,脫頴而出,得票近50%, 將與排名第二的候選人一決雌雄。波蘭國民普遍有波共政府即將垮臺的預感。在蘇聯和東歐諸國醖釀巨變之際,威茲裡爾12月初的轉念也許是選擇順應世界歷史潮流吧。
筆者:您說三名中文譯員約滿離職五個月後,才得以恢復原職,在此期間,應該還有不少中文譯員約満離職,這些人有什麼出路呢?
郭:譯員中束裝返國者無一人。有些在美國升學,有些投閒置散,持觀望態度。一旦見同事勝訴,起而效尤。說得難聽一點,就是掛車尾。結果這批人也受惠,恢復原職。
筆者:俄籍同事佩服中國籍同事的勇氣,其實值得欽佩的是有勇氣與當局決裂,提起訴訟的先行者,而不是那些坐享其成的利己主義和機會主義份子。
郭:俄籍同事的續約權利被剝奪,也被迫上繳薪資,對他們合約身份的評審關係到今後的職業前途,理想的結局當然是獲得永久任用,薪資分文不剋扣,安置費、養恤金全歸己有等等。
筆者:如此重要攸關的評審工作由誰來做?
郭:人事廳與會議事務部各派一名司長共同主持會議,工會主席休森和我以員工代表身份出席,參與討論和決定。此外還有相關的行政人員出席。休森和我的任務是確保評審的公平和透明。
筆者:聯合國行政當局讓你們兩人全程參與,說明他們並非走過塲而已,而是想達致各方都能接受,經得起法庭覆核的結果。
郭:記得一個寒冷冬天的傍晚,我突然接到一通電話,對方自我介紹是俄籍同事,想找我談談。半小時後,三位俊朗的俄國青年來到我家,殷切詢問評審工作的進展。
我告訴他們:休森和我都是語文人員,對正當程式盯得很緊。任何晩近的考績報告均不在考慮之列,以免某些主管徇私,在這個關鍵時刻做手腳。尤其會防範任何不當的政治干預。
而且,所有決定都經過三讀,一讀通過後,如發現有問題,二讀時就會提出討論,三讀是最後的把關。由於新聘的中、俄語文人員陸續報到,有些單位的員工超額,會想辦法借員額,但如果最終名額仍然不足,極少數考績較差者可能續不了約。但我們會 make sure no one falls through the cracks.
他們全神貫注地聽著,問了一些切身利益問題,眼中流露出對新前程的憧憬。深沈夜色中,他們起身告辭。我送他們下梯到車庫,大門一打開,三人突然挺直身子,哢嚓一聲立正,向我致紅軍的敬禮。我急忙頷首垂眸回禮,目送他們絕塵而去。
筆者:大陸同事來找過你嗎?
郭:某日值夜班,辦公室門口突然出現六、七個不速之客,原來都是男打字員。他們大概聽說,由於名額短缺,有些同事可能留不下來。
他們提議能否把中文打字員全年預算總值,平分給現職打字員,每人少拿一點錢,但大家都可以留下來。我說這不符合財務條例。
他們又問一個職位,兩人各分一半做可以麼?這樣大家都可留下。
我知道他們那邊只差兩個員額,在主管的初步評定中,考績最差的有兩男兩女。這批來客之中,未見考績最差的兩男。既然他們如此焦慮,我便說:回去想一想,自己若不是倒數一、第二,也不必太擔心。他們聞言,好像吃了定心丸一般,魚貫離去。
郭:也有獨自一人來找的。年齡較大的一位男同事,每兩年續約一次,凡有好處,都少不了他。我發現年輕的大陸同事對他都有點防範。他來到我的辦公室,話題是續約,大概是來「打招呼」。他與我共事超過十年,應該知道我不可能向他透露什麼。他臨離開時說他「起碼沒有害人之心」。我不知道這是他的自我剖析,還是別有所指。結果基於年資和考績,他獲得永久任用。
郭:有「漂亮臉蛋兒」之稱的女打字員來到我的辦公室,情緒激動地說聯合國一職對她如何重要。她是考績最差的兩女之一。我當然不能透露。忘記怎樣回答她,她也沒有向我提出具體要求。離開時若有所思地說:「我以後還會用你」。這「用」,當然是「利用」,至於是否用完即棄,我不得而知。
結果她留了下來。過了好幾個月,她到我辦公室來,聊了幾句,喜孜孜地說;「這次真是上帝保佑!「我懶得搭腔。今曰之局面得來不易,一些同事及家人為此付出重大代價,怎麼一句上帝保佑就了得?
1990年冬天,未有神明保佑,毅然提起訴訟的兩名打字員接獲聯合國聘書,回原來的辦公室任職。其中一位工作十多年後退休。另一位仍在上班,前幾個月她告訴我,女兒中學畢業,月底送她上Wellesley 大學。聯合國教育補貼、學校奬學金、工讀收入湊在一起,自己再掏出二萬美元,也夠全年的學費食宿費。
這對我來說,堪足告慰。
筆者:你這樣一說,我能瞭解《邱嶸等案》的上訴在聯合國行政法庭的意義了。
郭:十分遺憾,大陸同事邱嶸在1990年6月復職,但旋感身體不適,未幾確診罹患血癌。經過化療,病情受到抑遏,但不久復發。休森和我一起到醫院探望他,當天他的妻子小康也在病房陪伴。這是我第一趟見他們倆。
因化療和放療而唇乾舌燥的邱嶸躺臥床上,見到我們,掙紮端坐,從懷間掏出一封信,俯首雙手奉上。我接過來一讀,原來他請求為妻子小康找一份工作,並幫助她在美國取得居留權。
他以殷切熾熱的眼神看著我,等待我回答,我明白他是在「託孤」。他對我的信任,令我深為感動,凝重地點頭。他看出這是我許下了重諾,相當安慰地移開目光。
萬萬想不到,不久之後,他夜晚在紐約市法拉盛地鐵臥軌自殺。事後據小康說,邱嶸不堪血癌之折磨,不忍因他治病而耗盡僅有的積蓄,終於選擇結束三十多歲的生命。
郭:工會主席休森把邱嶸的信交給了人事廳,安南聞噩耗後,讓大陸同事帶小康來聯合國見工,在秘書處給她安排職位。這樣一來,邱嶸的臨終囑託一一小康的工作和居留一一都得到解決了。
我們的「博導」韋爾女士聞此哀訊,十分悲戚。她曾任聯合國國際學校法律總顧問,於是透過人脈給邱嶸七歲的女兒弄了一個半額獎學金。
小康其後在中文處任秘書近十年。不知何故,後來得罪了頂頭上司,被下驅逐令。
此時,她帶著十多歲的女兒,簡直是走投無路。幾經周折,終於安插在印刷部門當助手。其後通過自己的努力,在特約翻譯科任文員,主管是俄國籍同事。
她女兒高中畢業時,SAT 英文科考滿分,獲得大學全額獎學金,專修電影。但不幸的事接踵而來。小康因健康問題,提早退休,一人獨居。六年前在住處腦溢血撒手人寰。三年後單身的女兒也病故,享年三十六歲。
昔日故舊將邱嶸、小康及女兒合葬於紐約近郊。
筆者:聞之令人鼻酸。
郭:邱嶸乃慷慨悲歌之士。
幾年前,一位打字員約我午膳,說有位同事也會來,那人認識你。見面時,對方恭敬友善,我卻記不起何時有一面之雅。他提到1990年在聯合國,空無一人的大會廳內,我倆有過一次交談。
我終於想起來了,一位年輕人,聯合國譯訓班出身,後來進入中國外交部,派駐聯合國日內瓦辦事處的中國代表團。他代表中方出席人權委員會,但心裏比誰都明白,六四之後中國政府在會上的官方聲明全是謊言,內心愧疚,寢食難安,一直考慮辭職不幹。
他說一別三十載,後來他真的辭官,滯留紐約,在法拉盛華人社區,當攤販售貨員,賺三塊多美元一小時。
靠他的收入,一家難以糊口, 更遑論子女升學了。幸虧邱嶸等人上訴得直,也為他創造了條件,他其後以聯合國譯訓班的個人資歷,考進秘書處當譯員,先後在曼谷亞太經社會、日內瓦辦事處、紐約總部任職十五年退休,終身享有養恤金。
他本著良知作抉擇,弄到生活困窘,但因邱嶸等人當年的壯舉,下半生終轉危為安,他對他們心存感激。
論當年之共業,除邱嶸不幸去世,戰友們至今仍然健在,他們不會讓這段值得珍惜紀念、影響至為深遠的歷史被遺忘、隱瞞、歪曲和抹熬。
筆者:這確實是中國職員不屈不撓抗爭的青史。你的追憶還原了三十多年前的歷史真相!不但如此,那段時期的抗爭和聯合國行政法庭的裁決,不但令來自大陸的中文譯員和打字員蒙受其惠,而且也讓俄文處的人員獲得利益。實際說起來,受惠的還不僅是語文部門的中、俄人員,還包括聯合國在世界的所有機構中來自中、俄和東歐以及其他共產國家的職員。這些人不論職位顯赫至副秘書長、各司處長或卑微至一般辦事員,他們都會受到「同工同酬」原則的庇佑,不會受到他們政府的「不當控制」。就這一點來說,這是聯合國總部中文處大陸同事石破天驚的壯舉。你所稱的公務員「抗命」行動是意義深遠的。
※作者為前香港《九十年代》專欄作家/著有《誰怕吳國楨》/訪談對象郭仲德為聯合國秘書處退休人員,前香港《九十年代》撰稿人,美國前總統吉米·卡特著《牢牆內的巴勒斯坦》特約譯者(2007年),亞裡士多德著《政治學》譯者(2016年西北大學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