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企業因處分全家股票一事,遭證交所認定違規並處以200萬違約金。(資料照片/陳品佑攝)
台灣證券交易所今天(3日)宣布,泰山企業2022年12月2日董事會決議處分其持有之全家便利商店股份乙案,已違反內部控制制度及重大訊息申報規定,將對泰山企業處以違約金200萬。
證交所表示,先前泰山企業於董事會中決議處分其持有之全家便利商店股份一案,經核後發現有重大缺失事項。泰山公司於此案評估及執行,未依其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及內部控制制度相關規範辦理,內部控制制度執行出現重大缺失。
此外,泰山公司此決議事項,符合證交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依規定應辦理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及申請暫停交易,惟泰山公司當日未依相關規定辦理;另外,泰山企業於12月2日針對此案所發布之重大訊息僅揭露決議處分股數,資訊揭露顯有不足,違反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證交所表示,泰山企業此舉有影響股東權益及證券價格之虞,故對其處以違約金200萬。
另外,證交所也說明,因此案違規情節重大,除函請泰山公司洽非簽證會計師進行投資循環內部控制制度專案審查外,同時也函請泰山公司擬定重大訊息揭露改善計畫,並要求其董事長、總經理於董事會及股東會報告違規緣由及改善情形,前開人員及發言人則應於6個月內至證券專業機構接受證券法規研習課程。
泰山晚間聲明,針對出售全家股票遭裁罰,泰山公司尊重證交所決議,如有疏誤將改善,但仍有向證交所澄清說明的必要,後續會提出報告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