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制法》修法,今進入第四次朝野協商,歷經2個半小時唇槍舌戰後,國健署與朝野立委們仍無法取得共識。(資料照片/葉信菉攝)
攸關千億龐大商機、開放納管加熱菸的《菸害防制法》修法,今天(4日)進入第四次朝野協商,包括國民黨立委林為洲、林奕華及民進黨立委吳玉琴、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等人均主張,加熱菸的載具應該一併納管,修法條文中明定加熱器不得廣告宣傳及20歲以下不得購買等;但衛福部國健署認為,加熱菸的菸草及載具兩者不同,國健署沒有能力管理電子商品的安全性及相關標示原則等問題,因此堅持應回歸到原政院版條文。歷經2個半小時唇槍舌戰後,國健署與朝野立委們仍無法取得共識,下週將繼續協商再戰。
電子煙、加熱菸等新興菸品在市面上早已廣為流通,目前中央卻無法可管,僅有部分縣市訂定自治條例開罰。為此,行政院於去年提出《菸防法》修正草案,將加熱菸、電子煙採「一開一禁」方式納管,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經過多次朝野協商後,上週已逐漸凝聚共識,包括加熱菸載具不得廣告與宣傳、20歲以下禁購買加熱菸載具等,但召委林為洲昨驚爆,民進黨政府疑似受到美國施壓,國健署昨午本來要提出共識版本條文,竟臨時急踩煞車喊卡,全部翻盤退回到政院提出的修法版本。
「高層一聲令下,竟通通推翻不管了!」今天上午朝野協商前,林為洲受訪表示,昨午有國健署官員突然跑來他的辦公室,說要推翻上週朝野協商的共識版本,他聽聞是因為背後有來自美方的壓力,質疑官員口中所謂的 「上層」,若不是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還有誰?
但對此,柯建銘則出面駁斥「美國人哪個來找我?」他反嗆,《菸防法》已經在立院討論了2屆,行政院的立場就是「禁止電子煙、納管加熱菸」,只要按照這個立場去處理就好,現在已經到法律期限,如果協商還持續沒有共識,就應送交院會表決處理,「不能讓林為洲一人抓在手上不出委員會就卡死!」現在有很多走私菸品進來,也有很多人在抽這些菸品,國家不該讓問題無解,既然行政院已經定調,該面對還是要面對,這會期該處理的問題還是要處理。
針對加熱菸載具是否納管?國健署長吳昭軍今在朝野協商中表示,《菸防法》本身是對菸品的管制,至於對加熱器或載具等,國際上並沒有這樣的定義,國健署也沒有能力去管電子商品的安全性及相關標示原則等問題,在執行上有其困難,因此最後才決定要用原本的行政院版本。他強調,未來通過修法後,
在進行加熱菸的健康風險評估時,加熱器也要通過審查,才能在市面上流通、販售,因此並沒有不管理加熱菸載具的問題。
對於上述說法,林為洲則當場直言無法接受,他形容,加熱菸和載具是一體的,就像是手槍和子彈的關係一樣,若按照衛福部的說法,難道是只管子彈,卻不管手槍,因為空的手槍不會打死人,所以可以買賣?
林為洲認為,修法中應要求加熱器不能宣傳廣告、20歲以下不能購買等,如此就能管制到大部分能預想到加熱器氾濫的問題,包括網購、自動販賣、贈送促銷等,都會受到一定限制,避免菸商透過行銷加熱器等載具來變相鼓勵民眾改吸加熱菸。他並痛批,衛福部究竟是受到多大的壓力不敢管加熱器,竟將載具當成一般3C產品看待,背後到底是美方、蔡英文總統、柯建銘或菸商在施壓,才讓國健署的態度有如此大的轉變,痛斥吳昭軍的說法根本是在藐視國會,不排除將移送檢調機關及監察院進行調查。
藍委林奕華發言時也主張,加熱器是菸品的一部分,政府必須要積極管理,否則若按照衛福部原修法版本,未來市面上將隨處可見加熱器的專賣店,且無年齡限制均可購買,菸商還可以藉此作很多廣告,等於是變相鼓勵、宣傳抽菸。陳椒華則批評,美國FDA於2019年核准販售加熱菸時,包括菸草及組合元件也都是包在一起審查,但國健署卻謊稱FDA只管菸草、不管載具,根本就是在戕害國人健康。
除在野黨立委外,民進黨立委吳玉琴同樣認為,加熱器等必要組合元件應該也要一併納管。她抨擊,國健署很不負責任,沒有把載具的管理放到各條文中去進行解釋,甚至一直說美國沒有管載具,但她查閱相關資料時發現,美國的菸草控制條文中,實際上是將加熱菸品的零組件、附件等都一併納入管理。
不過,吳昭軍解釋,美國FDA對於加熱菸品的充電器、支撐器等審查,並沒有要求提供其他佐證,只要符合國際電器規範(IEC)即可,這和政院原來的修法版本一致,未來加熱器等載具產品的安全性問題,還是必須要通過相關主管機關核准,衛福部的健康風險評估則是負責審查加熱菸會產生什麼樣有害物質或煙霧,並非完全不管。他並強調,沒有受到什麼美方的壓力,只是認為「有需要管成這個樣子?」
民進黨立委陳瑩則認為,好好管理菸草應更甚於載具,否則對加熱菸載具管理得太嚴格,是否也形同變相鼓勵大家回去抽傳統紙菸,如此只是「爽了傳統菸商」,在立法邏輯上應該要謹慎,不能冒這個風險。
眼看衛福部及國健署官員態度仍相當堅持,無法與在場朝野立委們取得共識,經過約2個半小時激辯後,林為洲於中午時宣布,他不會輕易將《菸防法》放水,也不會將法案送交立法院長游錫堃協商,裁示下週將繼續召開委員會進行朝野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