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底,淡江大學爆發大量解聘200位兼任教師,1900位學生參與聯署、數百位淡江學生在校內遊行反對學校解聘兼任教師,學生們支持老師且期盼教育部早日納《勞基法》授教權益才能有保障。(翻攝自淡江學生聲援兼任教師行動小組臉書)
大學兼任教師爭取勞動權益納入《勞基法》未果,教育部大轉彎改修《專科以上兼任教師聘任辦法》,雖然外界砲聲隆隆,仍在4月5日召開公聽會,邀集大學、教師和代表團體討論,預計4月底前將辦法修好。但根據教育部4月18日的預告草案中,條文內容依然原封不動,尤其讓人質疑替校方開後門的「淡大條款」也一字未變,兼任教師在權利救濟和續聘保障的期待再次撲空。
教育部研修《專科以上兼任教師聘任辦法》,並承諾將請假規定、保險、鐘點費與退休金等權益納入保障,強化兼任教師基本權益,但卻同時增訂第4條第2項,明文規定校方若認為老師不適任,可以『課程或師資調整』的理由,在學期中將老師解聘,此條款也被稱為「淡大條款」,公聽會中已遭各方強烈抗議,這次預告草案中卻不見修正。
據了解,教育部曾坦承,所謂的「淡大條款」是應校方要求而增訂,希望讓學校能擁有更大的彈性空間。但比起過去單純按照約聘內容、依《教師法》規範,校方應承擔開課風險、按約給付兼任教師薪資等,「淡大條款」反而可能讓學校無故開除兼任教師合法化,兼任教師不但沒有續聘保障,也持續面臨隨時被解雇的風險。
教育部和勞動部不願成罪人 兼職教師變法外孤兒
「完全不能接受。」國民黨立委蔣萬安認為,教育部不敢得罪學校,勞動部又不承擔責任,導致兼任教師還是法外孤兒,即使研修聘任辦法,卻只是換湯不換藥。校方要求有彈性空間,但蔣萬安表示,納入《勞基法》並不會影響其彈性,相反的,應該思考說,解聘兼任教師為何不能有一個公平、合理的機制?
民進黨立委蘇巧慧也認為,聘任辦法中新增的「淡大條款」對兼任教師十分不利,校方在惡意不續聘的狀況下,兼任教師沒有辦法透過《教師法》得到保護,「我很不贊同第4條,我們也已經向教育部反映。」蘇巧慧指出,教育部作為主管機關,應積極利用政策性工具制衡,如學生員額、獎補助等,來讓學校有所警惕。
除了「淡大條款」,在修改的辦法當中,對於續聘原則也還是隻字未提,讓長年爭取兼任教師基本權益保障的高教工會感到失望。在第4條第1項當中,學校聘約起訖日期已學期或學年制為之,也就是說,兼任教師的聘約還是以學校意志為準則,老師在學期末合約終止後,直到新學期才能知道是否有續聘。
高教工會研究員陳柏謙指出,大部分兼任教師的課程,很多都是延續四、五年以上,有其重要性的課程,臨時性的兼任教師比例非常低,「一年一聘都不足以保障,更何況是只有一學期?」陳柏謙認為,兼任教師在續聘保障上,還達不到一般勞工的標準。
兼任教師不再流浪 4年一聘配合評鑑
國民黨立委柯志恩就曾提出,可比照美國讓兼任教師有4年一聘的合約,除保障學生四年受教權,也能讓兼任教師不用流浪,在合約期間給予評鑑考量,做為日後是否替補退休專任教師的依據,更為人性化。
陳柏謙說,現行修改辦法,的確將兼任老師的請假、鐘點費與保險等權益文字化,但那都是「本來要有的」,這些基本保障遲至現在才納入保障,顯見兼任教師的勞動條件改善還有很多不足,「0的後面乘以多少數字都是零,續聘好比是一個1,後面加乘多少數字,才是真的進步。」
教育部則回應,目前18日所預告的草案不是定案版本,未來將持續廣納各方意見,但教育部對於修法方向,僅表示「爭議部分會納入參考。」並未鬆口是否修改「淡大條款」,續聘上的保障也未給出承諾。
教育部長潘文忠曾經承諾,在8月1日前會完成《專科以上兼任教師聘任辦法》修改,並如期上路,未來這部辦法會讓兼任教師的保障更進一步,還是只是一把處處破洞的雨傘?各界的預期並不樂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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