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色恐怖景美紀念園區裡所謂紀念碑,先是緊靠著「入口意象」人造地景中那兩面高聳夾峙的水泥牆下的一側延伸。(圖片由文化部提供)
白色恐怖景美紀念園區裡,人們習稱為人權紀念碑的這個設置,形式有如一長排攤展開來、用鐵架撐起的布告欄,欄位上是僵固有序地擠塞在一起的一系列名單,每個人的姓名,一概只占有三公分乘以十公分小小一塊方形黑色岩石的位置,有如一般職章的格式。排列在最前面的是一九四八至一九八一年間被槍決的一千一百六十五位受難者,名單依被捕的年份先後排列,名牌上的數字是入獄到執行死刑年(其中,有許多人的生命在一年內就被匆促結束了,譬如排名最前面的澎湖七一三事件裡被羅織為匪諜的兩位校長和五位學生;一九四九至一九五四這六年間,是最慘烈的時期,在這段期間被捕而後遭到槍決者,超過一千人;其中,一九五○和五一更是殺紅了眼的兩年,這兩年間的入獄者有將近六百人死於新店溪畔幾處荒涼的刑場,遂行血祭的震懾儀式)。接著的是被判決有期徒刑和無期徒刑,倖免於死的人。這一部分的名單,也是按入獄年分然後再依姓氏筆畫順序排列,方形章上刻了姓名和刑期起迄年,其中,被判無期徒刑者的小方碑則稍微凸出,以作識別。
這些名單所組成的所謂紀念碑,先是緊靠著「入口意象」人造地景中那兩面高聳夾峙的水泥牆下的一側延伸,而在如此羅列了將近兩千五百位受難者之後,當一九五一這一年落落長的名單還沒結束時,改從牆面中間位置的一個開口處往外轉折而出,接著再沿著一座淺淺的水池邊緣繼續排列和前行,於是來到一九六六年,總共又展示了大約三千五百個人的姓名,然後又順著水池的形狀再直轉一個彎,直到一九九○年。
這些名牌是二○一五年增設的。它利用原有存在多年的所謂「入口意象」的牆體與空間,在其中架設、延展與穿越,既獨立存在又相互襯托,兩者甚至有如成為一體,確實有一些巧思。然而卻也由於是在舊物上作新增,為了遷就現狀,這個紀念碑的設施因此頗有若干勉強和苟且敷衍處:名牌太小;兩面高牆夾峙的部分,光線稍嫌不足,尤其天氣陰暗時,辨識姓名有些辛苦,而且空間窄促,若是有人放慢腳步瀏覽名牌,甚或駐足尋找某人的名字,其他人要通過時,不免都須彼此欠身才行。
更令人納悶的是,這個所謂的人權紀念碑其實沒有名稱標示,沒有碑文,沒有任何隻字片語的說明。也因此,這全部的名單,似乎只是一個又一個孤獨無依而空洞的姓名。來園區的參觀者,初看到這些職章式的名單如此格式化的綿延排列,心中想必不免會有些許困惑遲疑的吧。
而設立於二○一五年的這個紀念碑,列出來的受難者人數,不到八千,竟然少於綠島人權紀念碑在二○○九年所增補出來的總共八二九六名。這也是很可奇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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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念碑尾端這最後一排名單的前面,有一堵舊圍牆,牆下的基座原非為了座位而設置的,但它的高度和寬度卻剛好很適合讓人坐下來。我有時會獨自在這裡坐很久。
我坐著,時而望向稍微一個距離外那高聳的整面大牆,想像牆後面密密麻麻好像沒完沒了的幾千個姓名,然後看見這姓名的隊伍終於穿牆而出,來到陽光可以經常直接照見的地方,然後經過我的眼前,隨後名單漸顯稀落,雖也仍被硬撐著繼續拖拉前行,但已有如強弩之末,氣數已衰,以至於最後不得不倉促告終。
這些延伸的姓名,藉著這些實體的石碑,把過去不遠的四十多年時間濃縮並固定了下來,同時性地展示在眼前,似在確認這麼多人的死亡,這麼多人失去或五年或十年或三十四年的人身自由,都是這四十多年間實實在在連續不斷發生的事,是一個關於壓迫和傷害的連續體,一個有如世界曾經長期無可奈何地遍體創傷但只能顫抖著吞忍存在的真確模樣。
我的名字就在我眼前一九七二這一年總共一○四人的欄位中,和一些我在此地看守所裡認識的朋友靠在一起。刁德善。余子超。吳俊宏。沈寧宜。林擎天。林守一。洪惟仁。胡炎漢。夏湘黎。張星戈。張建章。程朱鑫。蔡彥。鄧伯宸。蕭文青。鍾俊隆……(啊,都是很好的名字,也都是我記憶裡很好的人。)以及其他更多我未曾謀面的。其中絕大多數,我更不知道他們當時和後來的遭遇。但我們全部都成了小方章上的名字,和其他年代的列名者一起,成為被認定為叛亂犯,或者被稱為政治犯或是政治受難者,當中的一分子。我們所有的人,一起以微斜的角度仰躺著,一直無言地看著天空。
一位無人可反對的領袖來了,領袖走過去了,搜尋並辨認出了許多他認為對他的統治欲望和威信具有威脅的人,那些他認為企圖挑戰他不受制衡之權力的人。他們是陰謀叛亂甚或已著手實施叛亂的匪徒,是暗中潛伏的匪諜,是曾經的附匪分子,是為匪宣傳者,或者知匪不報的人。他們都是和萬惡不赦的匪黨叛黨有關的人,他們因此都必須受到相應的嚴厲懲處,包括槍決。
他們經常是一案一案整批數的人,但他們也是一個一個不同的個別且特別的人。這些人,數量龐大,身分複雜,其中有公務人員,有軍人,有工人,有農民;有教師,有學生;有讀書人,有完全不識字的;有地下共產黨員,有民族獨立運動者,有鼓吹民主的人士,有不滿現實的異議分子,有統治體系內部整肅的牽連者,有什麼都不曾思想的人;有「紅帽子」,有「白帽子」,有不紅不白或無關顏色的;有真正的抗爭者,有莫名所以被羅織罪名者;有堅持信念戰鬥到底的英雄,有所謂的自新者甚或運用犯;有烈士,有冤魂……。這些人,來自天南地北,分別受害於不同的時期,他們所涉案件的性質、或有的政治立場或沒有立場、刑訊過程,以及判決結果,也都極其分歧。但如今他們被集合在這裡,展示在這裡,成為一體紀念的對象。
所謂紀念,應該就是要保存對人、對事件之記憶的。那麼,對於這麼多來歷各自有別的人,該當要保存的,是怎麼樣的記憶?如何記憶?是關於一些人的愛與抗爭,他們的正直與犧牲,或者關於他們孤獨忍受的虐待、折磨、憂傷,甚至死亡,等等?是肯定他們對於政治理想的追尋、勇氣和無私付出,尊崇他們作為爭取民主、自由、人權的先行者角色,或者哀悼他們的不幸、受難,唏噓於他們的冤錯假案?
這個沒有正式稱呼的紀念碑所展示的,雖然是這些亡者和傷者的姓名,但這個肅殺的連續體更也透露了他們之所以集合在這裡的緣由和他們先後經歷的一個歷史時期。因此,所謂紀念或者記憶,其對象不只是小石碑上有名有姓的這些人,更也是一個時代,台灣曾經走過的一個威權獨裁時代。
因此,它更恰當的稱呼,似乎應該是,台灣白色恐怖紀念碑。或者,無人權紀念碑。
這個紀念碑的設置,是為時相當晚的。這也正是歷史性創傷記憶的特徵;其中涉及回憶的許多禁忌、限制和遲疑,也包括了歷史詮釋競爭性的拉扯和顧慮。它之終於可以出現在軍法處這個不光榮的遺址裡,或許正意味著確實有人想要對一些缺失有所修補的意思:修補記憶,修補傷痕,修補正義、公理與價值。
這些刻著姓名的小方碑,集合展示在公眾面前,代表了原本亟欲掩藏隱匿的傷痕記憶終於得到初步的承認,承認這些人,承認一段過往。紀念,讓人們有機會回顧從而記得曾經發生什麼事,並且從按著時序排列的石碑連續體知道時代必然是會改變的,知道今日的台灣如何出現,以及應該要如何走下去。紀念,讓這些人和這段過往有可能進入人們的集體記憶裡,成為人們歷史意識的一部分。紀念、記憶或緬懷,不只是思念而已,更也是讓人面對自己,並且思索。這個紀念碑展示在這個原為禁區的公共空間裡,不是因為不願意走出過去,而是為了未來一個可以公共參與和實踐的更好社會。
※本文摘自《殘骸書》(作者:陳列;印刻文學出版。標題為編者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