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愛是接納包容,而非控制孩子成為大人要的樣子。若真的為了下一代好,那更應該去營造一個友善理性的環境、一個包容異己沒有歧視的社會,不是嗎?(攝影:李昆翰)
反同人士最愛使用的反同理由之一就是「為了下一代」,例如陳華恩這篇投書。
上報投書:「年金改革」和「堅定維護男女婚姻成親定義」都不是歧視在同婚的部分,他指出同性婚姻因為無法繁衍下一代,且人工生殖是出租子宮買賣生命的行為,為了要有「國家未來人口之創造」等目的因而堅決反對同婚。乍看之下振振有詞,事實上不過是和稀泥瞎扯不相關的年金改革議題而已,仍難脫反同人士一向缺乏邏輯,又充斥歧視的思維。
首先,婚姻的意義早已不再是生育。用生育來當反同婚的理由只是老調重彈。試問,一對異性戀夫妻結婚有需要確保一定生小孩嗎,沒有。現在即便是頂客族或是不能生育的夫妻,一樣有結婚的權利。用不能生育來反同,這如果不是歧視,那什麼才是?
再者,這篇投書中提到同婚會危及國家之續存,因為下一代是國家稅收來源以及照顧者等等,言下之意就跟「同婚過了會絕子絕孫」,一樣的可笑荒謬而毫無邏輯。
試問,同婚過了,原有的異性戀難道就會集體消失或不生小孩嗎?不會。根據統計,同志的人口都維持在10%左右,假設這些同志們都不生小孩,一樣有其餘90%的異性戀人口會生。更何況事實上根據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的聲明,台灣社會中已經生育或養育孩子的同志配偶已超過一百多對,其生養的功能與一般異性戀家庭無異,唯一的差別只在於目前沒有受到婚姻法律的保障,無法結婚成家而已。因此,筆者在此要呼籲反方能多使用邏輯思考,切勿再杞人憂天。
最後關於人工生殖的問題,台灣目前代理孕母還沒合法,用這個理由反同婚根本不成立。事實上,現在全球已有30多個讓代理孕母合法化的國家,包括美國、英國、韓國、比利時、新加坡、荷蘭等。在有完善配套措施的狀況下,應可避免剝削或是買賣的問題。現在這些同志雙親們,以及各種不孕症配偶們,也都以各種方式擁有孩子了。台灣在這方面其實也應該借鏡國外,不要畫地自限。容我提醒各位,假設聖經部分屬實,那麼貴教耶穌的媽媽可是人類目前最早的代理孕母呢。
真正的愛是接納包容,而非控制孩子成為大人要的樣子。若真的為了下一代好,那更應該去營造一個友善理性的環境、一個包容異己沒有歧視的社會,不是嗎?
※作者為台北醫學大學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