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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一節目罰最高】周玉蔻「辣新聞152」NCC重罰300萬  徐巧芯喊:爽啦!偶檢舉的 

上報快訊/王文君 2023年01月18日 21:57:00
周玉蔻主持「辣新聞152」節目,因討論「晶華緋聞案」等議題違反事實查證,共計7案罰300萬元。(取自「辣新聞」粉專)

周玉蔻主持「辣新聞152」節目,因討論「晶華緋聞案」等議題違反事實查證,共計7案罰300萬元。(取自「辣新聞」粉專)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簡稱:NCC)在今天(18日)第1050次委員會審議案件,共計核處11件,其中,周玉蔻當時主持的「辣新聞152」節目,因討論「晶華緋聞案」與「蔣孝嚴家族爭議」議題,違反事實查證原則致損害公共利益、妨害公序良俗,節目中公開特定人個人資料,總計7案處罰鍰300萬元。創單一節目被罰最高金額紀錄。

 

民視更因未盡監督個人資料利用,對代表人,也就是民視董事長王明玉罰20萬,也創下台灣新聞台史上,第一次董事長因節目違規跟著被罰鍰紀錄。

 

臉書粉專「政客爽」今也貼出周玉蔻遭罰新聞,還貼出「賀!普天同慶,笑死哈~」字樣,徐巧芯在該則貼文下留言「爽啦偶檢舉ㄉ」,留言吸引超過3497名網友按讚。

 

臉書粉專「政客爽」今也貼出周玉蔻遭罰新聞,徐巧芯在該文留言「爽啦偶檢舉ㄉ」,吸3497名網友按讚(取自臉書粉專「政客爽」)

 

此外,寶島新聲廣播電台「新聞放鞭炮」1件,則因使用威脅用語不當,遭罰鍰新台幣9000元。

 

NCC在今天開第1050次委員會議審議2022年第5、6、7、8、9次廣播電視節目廣告諮詢會議案件,有11件予以核處,分別為節目與廣告未區隔1件、妨害公序良俗4件、未落實事實查證致損害公共利益4件、妨害兒少身心健康2件。

 

在節目廣告化部分,非凡新聞台2022年2月20日「新聞Talk show」節目,來賓於節目中言論呈現特定公司商業訊息,已達促銷宣傳程度,致節目未能明顯辨認並與廣告未區隔,處罰鍰20萬元。

 

有關妨害公序良俗部分,寶島新聲廣播電台110年6月29日「新聞放鞭炮」節目,主持人周玉蔻於節目中使用殺、炸等威脅用語,除可能引發閱聽人恐懼,亦恐造成模仿效應致妨害公共秩序,處罰鍰9千元。

 

非凡新聞台2022年2月20日「新聞Talk show」節目,節目未能明顯辨認並與廣告未區隔,處罰鍰20萬,另寶島新聲廣播電台「新聞放鞭炮」節目,主持人周玉蔻節目中使用殺、炸等威脅用語,恐引發閱聽人恐懼,遭罰9千元。(NCC提供)

 

至於,民視新聞台與民視台灣台2022年9月20日至23日播出「辣新聞152」節目等7案,討論「晶華緋聞案」與「蔣孝嚴家族爭議」議題,違反事實查證原則致損害公共利益,未善盡監督之責,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50條,處罰鍰20萬元。

 

民視新聞台與民視台灣台播出「辣新聞152」節目等7案,因討論「晶華緋聞案」與「蔣孝嚴家族爭議」議題,違反事實查證,未善盡監督,7案共處300萬元。(NCC提供)

 

此外,在妨害兒少身心健康部分,三立台灣台及三立戲劇台2022年3月28日播出「一家團圓」節目案,節目雖標示「普遍級」,但內容反覆出現言語、肢體暴力、性侵未遂、羞辱凌虐及妨礙行動自由情節,且具體描述施虐手法,易造成兒少模仿或型塑兒少錯誤價值觀,錯認可用暴力處理紛爭,妨害兒少身心健康及違反節目分級,兩頻道各處罰鍰60萬元。

 

三立台灣台及三立戲劇台2022年3月28日播出「一家團圓」節目,內容反覆出現言語、肢體暴力,妨害兒少身心健康及違反節目分級,兩頻道各處60萬元。(NCC提供)

 

最後, NCC呼籲,該會對於電視節目內容取材及編排均予以尊重,惟業者仍應以閱聽眾收視權益為依歸,節目內容與廣告應明顯區隔,並維護兒少身心健康;另製播新聞談話性節目也應落實事實查證及編審標準作業流程,並促進公共議題理性討論,共同建立優良的媒體環境。

 

 

NCC呼籲,製播新聞談話性質的節目,應該落實事實查證與編審標準作業流程,以促進公共議題的理性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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