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某單位男科長對女下屬強制猥褻判處10月,緩刑3年。圖僅為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akutaso)
經濟部某單位翁姓科長,遭指控利用主管權勢,罵哭女性下屬之後,再假安慰趁機猥褻。台北地院依強制猥褻罪判處翁男10月,緩刑3年。
根據判決指出,2022年2月11日,該名女下屬前往翁姓科長辦公室講公事,遭翁姓科長罵哭。該名科長見狀,趁機對她熊抱安慰,然後以身體壓制女下屬,不趁機捏掐對方臀部、胸部外,甚至強拉對方口罩強吻。
女下屬不堪受辱,下班到家後向丈夫哭訴,丈夫立刻打電話向該名科長質問,不過,翁姓科長僅以「抱歉」、「對不起」,寫下悔過書後卻改口,指稱會道歉是針對工作中造成女下屬壓力過大,並非因有犯行。
經濟部對此事進行內部調查,過程中翁男矢口否認,還說「你們有看過她,我真的沒有對她襲胸」,暗示女下屬身材、外貌入不了自己的眼,根本不可能有犯罪動機。此話一出,立即遭訪談委員出言糾正。
法官認為,翁男審理期間坦承犯行,最後將翁姓科長依強制猥褻罪判處10月,緩刑3年,且判決確定2年內,翁男須提供80小時義務勞務。
其實,經濟部男主管猥褻女下屬並非第一次,《中央社》報導指出,一名邱姓科長以已婚身分,也長期言行性騷擾女下屬,2021年4月間台北地院判罰3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