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今天訂定《勞雇雙方約定工資給付日籍工資給付指導原則》,希望在2026年達成大型事業單位5日前發放、中小型事業7日前發放目標。(取自中央印製廠官網)
薪水不能太晚發!多數公司都會在月初發放薪水,不過有不少勞工反應,有些公司拖到20號或是更晚才發薪已經影響生活。勞動部今天(9日)訂定《勞雇雙方約定工資給付日籍工資給付指導原則》,希望在2026年達成大型事業單位5日前發放、中小型事業7日前發放目標。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表示,近來時有接獲民眾陳情,雇主過晚給付薪資,例如工資計算周期是1月1日至1月31日,卻在2月20日或2月25日才給付工資,已經影響勞工維持生活所需。
因此,勞動部今天訂定《勞雇雙方約定工資給付日籍工資給付指導原則》,自即日起生效,規範勞雇雙方約定工資給付的次數,不得低於每一個月給付1次,應於計算周期屆滿後15日內給付。
意即若該公司工資計算周期為1月1日至1月31日,而未在次月15日發放薪資,地方主管機關將立即輔導該事業單位進行調整。黃維琛指出,希望在2023年底達成大型事業單位10日前發放目標,中小型事業單位則希望在2024年底達成。
勞動部說明,此指導原則並非法令的強制規定,而是以行政指導方式進行柔性輔導,並無訂定相關罰則。希望以4年漸進推動,並以事業單位規模大小訂定相關指導原則,以維護勞工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