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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銀蘇澳分行襄理盜領客戶8447萬 月花40萬養酒店妹判8年半

上報快訊/陳畇蓁 2023年02月09日 18:30:00
台銀蘇澳分行一名張姓襄理利用職務之便,在2013年至2022年間以假保單等名義,盜領客戶金額達8447萬元。(翻攝畫面)

台銀蘇澳分行一名張姓襄理利用職務之便,在2013年至2022年間以假保單等名義,盜領客戶金額達8447萬元。(翻攝畫面)

台銀蘇澳分行一名張姓襄理利用職務之便,在2013年至2022年間以假保單等名義,盜領客戶金額達8447萬元來養前妻、每月花40萬還買大量愛馬仕、香奈兒包養酒店妹。檢方去年6月依《銀行法》、《刑法》等起訴張男,新北地院昨日(8日)判決出爐,判張男8年6月有期徒刑。

 

檢方調查,張男從2013年就開始透過提供假基金投資、假保單、擅自變更被害人網銀密碼等方式盜領。張男先將薪水上繳給黃姓前妻,再將盜領的錢拿來包養2名酒店小姐(呂女、邱女),每月各給20萬。

 

其中,呂女喜愛奢侈品,如愛馬仕、香奈兒等名牌配件;邱女則特別能滿足張男的生理需求,張男還會將「歡愉」次數記錄在LINE上,若邱女有傳私密照,還會額外給獎勵。

 

後來因為張男應報到而未報到,先是請假、而後曠職,台銀發現不對勁報請偵辦,張男察覺東窗事發後,指使邱女提供藏匿地點躲避追緝。

 

檢警陸續在他前妻,以及呂姓女友住處等地搜索,查扣百萬現金跟多個愛馬仕包,然而未獲張男,後來落跑一個多月的張男連同邱女,在士林租屋處一併遭到逮捕,並查扣現金逾240萬元。

 

 

張男平時為人客氣、話不多,因此同事們對於他盜領之事都感到相當訝異。知情人士則表示,張男無法滿足3個女人的生活開銷,才會陷入盜領循環,「其實生活蠻悲慘的」。

 

新北地檢昨日依《銀行法》等罪起訴張男,判處其8年6月有期徒刑;另外,幫他安排藏匿地點的邱女,被依《刑法》起訴,全案檢方仍持續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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