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海運所租用的長賜輪2021年擱淺蘇伊士運河,造成全球航運短暫大亂。(資料照片/美聯社)
針對2021年時,長榮集團所租用的「長賜輪」(Ever Given)在通過埃及蘇伊士運河時,不慎擱淺而導致運河交通停擺一事,知名跨國航運商馬士基(Maersk)13日證實已向丹麥法院提出告訴,向長榮集團求償3億元丹麥克朗(約13.01億元新台幣)。對此,長榮則表示,長賜輪為長榮依論時傭船合約所租賃的船舶,該艘租船擱淺案所衍生的相關責任,應由船東承擔。
彭博報導指出,這項消息最先由航運產業新聞網站ShippingWatch.dk所披露,馬士基集團向丹麥海事與商事高等法院,針對2021年長賜輪造成蘇伊士運河營運停擺一事,提出3億元丹麥克朗(約13.01億元新台幣)損害賠償的要求,對此,長榮集團則表示其對於馬士基的損失並無任何責任。
路透指出,馬士基發言人已證實提出求償告訴,並強調該集團的損失是由於長賜輪的擱淺所衍生;在2021年3月23日,由長榮海運向日本正榮汽船所租用、全球最大的貨櫃輪之一的長賜輪,在穿越蘇伊士運河時擱淺,並使運河交通完全停擺,雖然在6天之後順利脫困,但仍造成全球航運鉅額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