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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明通挺林智堅!聲稱給余正煌的是論文「公版」 余正煌決定提告加重誹謗

上報快訊 2023年02月15日 15:19:00
前國安局長陳明通深夜緊急發出聲明,除了還原論文案始末、也希望還林智堅一個公道。(資料照片/張哲偉攝)

前國安局長陳明通深夜緊急發出聲明,除了還原論文案始末、也希望還林智堅一個公道。(資料照片/張哲偉攝)

前新竹市長林智堅去年遭爆出論文抄襲,更被台大、中華大學撤銷學位,他昨天(14日)晚間突然發文道歉,並宣布要撤銷台大的訴願案。消息一出,林智堅的恩師陳明通立即發出聲明,指撤訴願「將使林智堅含冤莫白」,並公布論文抄襲事件始末,「以期還諸林智堅先生一個遲來的正義與公道」。

 

陳明通在聲明中強調,余正煌能舉出的最初論文寫作版本中,沒有一個字出自余正煌的手筆,全部都是他為了協助余能在畢業期限內完成論文口試內容,而「客製化臺大國發所論文寫作『公版』」。

 

此聲明一出,網友立即炸鍋,紛紛諷刺:「論文還有公版可以玩填字遊戲耶,這種論文有學術價值嗎」、「好想看阿通師的學生有幾個版本」、「學術論文有公版真天下奇聞」、「可以大聲說公版論文叫授真囂張」。

 

而余正煌今天上午與律師討論後,也決定要對陳明通提告加重誹謗,余也透過律師表示提告的細節仍待確認,但對於與陳明通的師生情誼走到決裂,「也是非常遺憾!」

 

前國安局長陳明通在聲明中提到,對於林智堅撤回台大訴願案表示尊重,但深知林智堅此舉將「含冤莫白」,因此公開自己和林智堅參與教育部訴願案時,曾提供給教育部的資料。

 

聲明中也強調,資料中有林智堅、余正煌在寫論文時的時續及進度,希望大眾可藉公開的資料釐清爭議、還原真相,「以期還諸林智堅先生一個遲來的正義與公道」。

 

 

陳明通的書面說明全文:

 

一、余正煌並非其碩士論文核心部分之原始創作者

 

余正煌無論其在臺大學倫會陳述,或其律師對外公開說明,都一再主張其論文完全由自己獨立創作撰寫完成,並向臺大學倫會舉證2016/01/05、2016/01/28、2016/02/04、2016/02/08(封面標示2016/03)、2016/02/29(封面標示2016/03)、2016/03/08(封面標示2016/03)、以及2016/07/19 論文口試版等七個論文寫作過程的進度版本。

 

但余所舉證的2016/01/05 論文進度,也是他能舉出的最初論文寫作版本中,沒有一個字出自他的手筆,完全是本人為了協助其更改論文題目後,能在畢業期限的半年內完成論文口試所預置的內容,是本人客製化臺大國發所論文寫作「公版」,2016/01/02 完成後2016/01/05 當面email 給余正煌的(因為他當時沒有攜帶隨身碟)。裡面的內容除了論文的註釋或註解寫法,以及參考文獻的寫作格式舉例外,每一個字句,包括:論文架構、章節安排、研究對象與資料來源、分析工具、全部論文17 個統計表格,以及如何解釋這些表格的示範寫法,這些都是本人的創作,目的為了教導余正煌,讓其能夠快速進入寫作狀況。

 

這一份文件業經臺北地方法院所屬民間公證人公證,證明2016/01/05 本人email 給余正煌,在該檔案的「資訊」頁中清楚顯示該檔案「建立時間」是2016/01/02,「上次修改日期」是2016/01/05,上次修改者是:Mingtong Chen,此即為本人的英文名字(參見附圖一)。所以,余正煌並非其碩士論文核心部分之原始創作者。

 

二、余正煌論文寫作過程出現了困難

 

余正煌雖然在2016/01/05 獲得本人當面email 給他的論文寫作底稿,但是對一個選舉實證研究領域的初學者而言,仍然出現寫作困難。檢視其向臺大學倫會出示的2016/01/28論文進度,對比本人2016/01/05 當面email 給他的論文寫作底稿,兩者幾無差異。

 

余僅在第一章「緒論」的開頭寫了一段文字,第二章「相關理論回顧與文獻檢討」中寫了3 頁多一點點,第四章「結論」寫了1 頁(參見附表一:陳明通2016/01/05 給余正煌的論文寫作底稿 vs. 余正煌自證2016/01/28 的論文寫作進度)。此一結果顯示,從2016/01/05 到2016/01/28 將近1 個月的時間,余正煌幾乎沒有什麼寫作進度,余確實在寫作上出現了困難,特別在論文最核心的「研究設計」(第一章第三節)這一部分毫無進度。

 

三、本人將指導林智堅的研究設計提供給余正煌參考

 

眼看依臺大國發所規定,論文口試前三個月必須提出研究計畫的時間快到了,余正煌只好向本人求救,莫約2016 年2 月中旬,本人將指導林智堅的創作結果提供給余參考,余才能在2016 年3 月8 日email 其所完成的研究計畫初稿(已經公證),向本人表示要申請研究計畫口試。

 

對比余正煌的研究計畫及後來完成的論文,在「研究設計」這一部分,也就是被質疑相似性最多的論文核心部分,幾乎都是來自林智堅2016 年2 月1 日的研究計畫初稿(參見附表二:林智堅與余正煌的研究設計內容對比)。

 

由於臺大學倫會拒絕採證林智堅所提供2016 年2 月1 日的文件(雖然已經公證),而以論文出版先後的順序,判定林智堅抄襲。但下表所整理「林智堅、余正煌論文寫作時序表」,以及前述附表二的內容顯示,事實上是余正煌參考了林智堅的創作成果,但林智堅並無抄襲余正煌的論文,臺大學倫會的判決實為一大冤案。



出稿時間:09:39
出稿時間: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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