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閉男被控車廂吐口水挨罰 監委糾正北捷未查證僅靠一面之詞涉濫權

上報快訊/許維庭 2023年02月15日 16:52:00
監委王幼玲指出,游男未在車廂中吐痰,北捷未進一步調監視器求證,僅依單方說詞開罰。(楊約翰攝)

監委王幼玲指出,游男未在車廂中吐痰,北捷未進一步調監視器求證,僅依單方說詞開罰。(楊約翰攝)

有中度自閉的游姓男子2022年9月搭乘北捷,與其他乘客爆發衝突,北捷當時指控游男在車廂中吐痰,依違反《大眾捷運法》開罰。但監察院發現,游姓男子並未在車廂中吐痰,認為北捷未進一步調監視器求證,僅依單方說詞開罰,影響人民權益,而北市士林分局也未釐清事實,逕送環保機關裁處,應檢討改善。

 

2022年9月1日,有中度自閉症的游姓男子搭乘北捷,期間在車廂座位上重複短暫拉下口罩,並用手指沾嘴巴及扶手桿,遭楊姓女乘客責罵,並持不明液體噴灑車廂內扶手桿與游男的手部及臉部,引發游男推打行為,楊女以雨傘反制。

 

衝突期間乘客驚惶逃避,隨後游男被站務人員帶到捷運站大廳,但站務人員全程在旁未採取相關措施,游男又遭楊女以不明液體噴灑眼睛。北捷當時對外表示,衝突事件源於1名身心障礙男子在車廂內「吐痰並塗抹扶手桿」,其他旅客制止時產生糾紛,北捷依違反《大眾捷運法》在大眾捷運系統內隨地吐痰且污染環境,對該男子開罰。

 

游姓男子與乘客發生衝突。(楊約翰攝)

 

案經監察院調查發現,游男並沒有在車廂內吐痰並塗抹扶手桿,而北捷未充分確認事實,也沒有進一步求證並調閱監視錄影畫面,僅依乘客意見徑對游男處以罰鍰,影響人民權益,應予以糾正,北捷應加強員工教育訓練。

 

另外,游男被站務人員帶到捷運站大廳,捷運站人員全程在旁卻未採取相關措施,致游男被楊女以不明液體噴灑眼睛,顯示第一線人員應加強教育訓練,包括站務人員及警政人員,需在現場處理自閉症類群障礙者衝突事件,如何建立以人為本的執勤技巧,衛生福利部、內政部警政署及北捷應確實落實教育訓練。

 

調查報告也指出,台北市士林分局以《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規定函請環保機關裁處,但經監察院調查游男並未在指定清除地區內隨地吐痰,該分局未釐清事實,未調閱捷運監視錄影畫面及查證相關人的所見所聞,僅依據民眾陳述,不論游男是否確實有「在捷運車廂内吐痰」之事實,逕送環保機關裁處,應檢討改進並加強教育訓練。

 

監察院提出糾正意見。(楊約翰攝)

 

 

此外,本案楊女之怒罵與攻擊行為涉嫌違反《刑法》傷害罪、強制罪及公然侮辱罪,製作筆錄時警員並未詢問游男及其家屬是否提出告訴並記明於筆錄內,又未對楊女或其他證人進行調查並製作詢問筆錄,亦有疏失,警員製作筆錄完整性部分,應再加強教育訓練,以建立詢問筆錄之公信力。
 

監察委員王幼玲、高涌誠表示,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已內國法化,一般民眾對於自閉症者認知仍嫌不足,衛生福利部及大眾運輸業者應加強宣導。部分自閉症類群障礙者長期使用捷運,路線固定,亟待建立大眾捷運之協助機制,包括適當的辨識方式及妥適的協助等,促進其平等使用公共交通設施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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