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引進了日本的TC-90定翼機(如圖,航程一千八百公里),而台灣的海委會卻連一架定翼機都沒有。(圖片摘自維基百科)
海委會是綠色執政後在高雄成立的第一個部會,未料媒體專訪某任海委會主委不見其端出海洋政策的牛肉,卻談起箱網養殖漁業及開發東沙群島觀光,被網路鄉民稱為「海鮮委員會主委」。海委會肩負海域治安、維護漁權、救生救難、海洋保育及海洋事務等五大核心任務,絕非僅僅是漁業養殖這麼簡單而已,早在2013年台灣漁船遭菲律賓漁政船無預警開火攻擊造成漁民死亡時,便有國內學者驚覺臺灣當局的海洋立國口號就僅止於口號,缺乏立體海權思維,再以台灣與日本的漁業糾紛每每浮上檯面時,對方第一個到場的不是定翼巡邏機就是艦載直升機,而台灣的漁民往往都要等待艦艇自遠方緩緩駛來,差異可見一斑。
甫卸任的海委會主委李仲威出身海軍,將海委會海巡署推向平戰轉換的道路路上不遺餘力,接續第一波「強化海巡編裝方案」新造千噸級巡防艦及巡防艇數十艘,總噸位達1萬6800噸,持續爭取優先預算推動第二波「籌建海巡艦艇發展方案」建造141艘艦艇,規劃新造600噸以上巡防艦船22艘,35噸以上巡防艇69艘,多功能艇50艘,合計141艘,籌建總噸位為3萬4000噸。這幾年下來已讓海巡艦艇脫胎換骨,未來艦艇的總噸數將突破 35,000 噸,增幅超過70%足以讓台灣海洋委員會在亞洲實力大增,穩居第4名僅次於大陸、日本、與韓國,如此傲人的成績足以說明李仲威主委是華麗轉身的功成身退,其在歷史定位上必將留有一席之地,但也無疑給接任的新主委帶來極大的壓力。
近日接任海委會的管碧玲主委不但是歷史上首任的女性海委會主委,更是教授與民意代表出身的閣員,其長期關注海委會及海巡署各項議題,例如立法院於2022年10月份通過由時任民進黨立委管碧玲等人的臨時提案,要求海委會加速核定海巡署所轄全境78座雷達總計415名海巡雷操手的「國軍戰航管官兵勤務加給」的核定與撥付,顯見管主委頗為重視海巡基層人員的相關權益。
更因為管碧玲主委長期在立法院深耕,應非常了解2019年11月民進黨籍立委洪宗熠、鍾佳濱曾提案,要求海洋委員會採購航空器建置海洋委員會航空機隊,並於三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說明一事,海洋委員會隨後在2020年送至立法院的書面報告指出,目前海巡署僅能向內政部空勤總隊申請航空器,但空勤總隊負責搜救、醫療、救災、國土規劃勘察航攝等任務,難以有效提升海巡署加強海域空巡勤務力度,或依政府命令執行「準軍事任務」,因此研議籌組海巡航空機隊。國防部相關人員認同海巡署航空隊在中國欲在灰色地帶衝突製造事端時,能扮演我方正規武力發揮前的重要緩衝力量,不僅保護國家利益,也會是海軍重要夥伴,在在顯示出從務實觀點看海巡成立航空隊不僅有其必要性,更有迫切性。
從2020年迄今2023年管碧玲主委上任已月餘,海洋委員會的航空分署仍是只聞樓梯響,不見人下來,相較起其他亞洲的國家如南韓海洋警察、日本海上保安廳、越南海警、中國海警、菲律賓海岸防衛隊,都有自己專屬的海巡任務機隊,台灣海巡航空機隊數量仍然是「零」,實屬缺憾。臺灣身為人均所得2萬美金的國家,但海委會在海洋立體空中搜救的能力上卻連越南跟菲律賓都不如,這叫國人情何以堪?其實臺灣早在2001年10月由海巡署完成飛行服務採購案,採Bell 412SP型直升機執行空中偵巡勤務,台灣海巡署成為亞太區域中僅次於日本與韓國,是第三個進入立體作業的海洋管理單位,不但有遠見也遠遠領先南海周遭諸國,如今卻被越南跟菲律賓遠遠超車甩在後面,著實令人唏噓,卻也讓國人對海委會的新主委有更深的期待。
身為公共行政系教授出身的管碧玲主委對於行政程序法應是在熟悉不過的,依據行政程序法第十九條及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組織法第二條之規定,空勤總隊與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簽定支援協定,支援勤務每日海空聯巡任務每日為3架次,飛行時間6小時,平均全年支援1095架次、2190小時。不過,現實是曾有15年的時間空勤總隊的達成率不到30%,讓海巡單位苦不堪言。再從編制面來看,空勤總隊現階段機隊與機種完全不足以支援海巡署需求,近年多起海事糾紛中,顯示出空勤總隊建制完全無法應對海、空二元化的世界潮流,加上南沙的太平島現由海巡署駐守,空勤總隊也應有空中巡護、空中救護及行政運輸之責,卻因距離高雄超過1,600公里,但是空勤總隊目前「沒有一架飛機」的航程可以兼負此一任務,殊為可惜。
民進黨籍前立委段宜康曾在數年前於臉書直接點破,台灣的海巡艦艇根本無法載著直升機出海執行任務,機庫早已變成倉庫,直升機落艦就只剩下在港邊表演的功能了,因為無法「機艦共勤」,不論是旗艦四千噸級的嘉義艦還是三千噸級的高雄、宜蘭艦都是空有幾千噸的載台。只要海委會自己不成立航空隊,海巡署所有巡防艦的機庫都只能淪為倉庫使用。一直拼命造大艦卻在效益上事倍功半。
監察院更曾在2015年4月通過「臺南艦及新北艦飛行甲板閒置未用案」的糾正案,其實依據海岸巡防法第12條明定海岸巡防機關應配置設備及性能適合執行任務之航空器及其他必要之器械,方能管理臺灣周遭面積龐大的經濟海域,在2020年前後,越南海警已經引進了歐洲製造的CASA C-212型定翼機(航程超過二千公里),菲律賓引進了日本的TC-90定翼機(航程一千八百公里),而台灣的海委會卻連一架定翼機都沒有,以越南的DHC-6及CASA C-212或是菲律賓TC-90定翼機為例,均有6到8小時的滯空海域巡邏能力,但是海巡署受限於「空勤一元化」的緊箍咒迄今未依法辦理,造成海洋巡護能力落後於周遭國家。
海委會海巡署航空隊目前最大的迫切價值在中國欲在灰色地帶衝突製造事端時,成為臺灣軍事武力介入前的重要緩衝力量,不僅保護國家利益,也最能凸顯海委會海巡署的存在效益。礙於海峽中線的潛規則與南海衝突的不確定性,派遣隸屬於國防部的軍艦或是軍機進入灰色區域是有國際現實上的困難,基本上臺灣的戰鬥機是不會派駐在海峽中線以西的金門或是馬祖,更遑論是東沙及南沙群島,但是屬於「執法機關」的海委會海巡署卻無此困擾,是以當海巡署建立航空機隊後,將可名正言順進駐金門、馬祖、馬公、蘭嶼、綠島與東沙群島。
臺灣的交通部本來就在這些島嶼建有設施完善的機場跑道,是以有學者提出灰色衝突光譜理論以避免台灣軍事物資過度消耗。亦即光譜的左側極端為和平處理爭議事件,光譜右側極端則是以軍事手段處理紛爭,想當然耳,沒有人願意背負發起戰爭的原罪,因此中國向美方表示無意開第一槍,台灣亦要求戰機飛行員僅在遭受攻擊時才予以還擊,在目前國際氣氛下,一但有緊急事件隨時可將非軍事用途的「執法機關」航空器進駐,在應對左岸玩弄模糊地帶的空間上,灰色衝突用灰色手段解決無疑是最佳方案。
※作者從事再生能源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