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調查金德儀詐貸案,發現部分銀行主管與職員配合放款,造成銀行損失上億元,21日指揮調查局北機站,發動搜索並約談。(翻攝畫面)
有「詐貸女王」之稱的金德儀,曾犯下多起不動產交易詐貸案,檢調循線查出她於2011至2016年間,與華南、彰化等4家銀行的主管、職員勾結放款,造成銀行損失上億元。台北地檢署今天(21日)指揮調查局北機站,搜索並約談4家銀行涉案行員共9人,全案依違反《銀行法》審核不實、背信等罪嫌偵辦。
據悉,金女過去與不肖地政士、銀行行員共組不動產詐貸集團,在2012年12月至2014年10月間,趁房市多頭走勢時,向不知情代書借牌,租用其事務所辦公,另找人頭充當買、賣雙方,進行不動產假交易。
利用人頭擔任買賣雙方,金女等被告涉嫌利用不實私人公司扣繳憑單,虛增貸款者所得資料,從而使銀行誤判而增加放款成數;同時製造不實買賣契約,灌水不動產成交價格,藉此向銀行詐貸得手至少2億元。金女涉案部分,去年7月就已經遭法院判處,應合併執行3年8個月有期徒刑。
調查局北機站進一步分析相關案情,發現部分房產投資客,透過金女的詐貸集團和假交易資料順利申貸,利用前2年寬限期只繳息不還本,寬限期後就不再還款,讓銀行低價法拍擔保品抵債。但由於當初房價遭灌水,銀行事後法拍也無法回本,因此造成4家貸款銀行共損失上億元。
據《自由時報》報導,全案經彰銀內部審核發現疑點,主動舉發提告才曝光。檢調懷疑銀行有內鬼,調查後發現,華南、彰化等4家銀行的職員,於2011年到2016年間,為了收取金女等人的回扣等不當利益,涉嫌故意在審核資料時配合放水,造成銀行鉅額損失,因此報請檢察官在21日,兵分11路發動搜索約談涉案行員共9人,其中最高階級為彰銀當時的韓姓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