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甲88槍擊案嫌犯洪政軍、孔祥志今天供稱,去年11月一起搭乘漁船偷渡中國。(翻攝畫面)
台南學甲88槍槍擊案在逃犯主嫌洪政軍及槍手孔祥志,逃亡108天後在中國落網,25日下午被遣返回台。檢方複訊後,認洪嫌因之前遭判刑9年定讞逃亡,直接將他發監執行,而孔嫌則因涉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恐嚇等罪,被檢方向地院聲請羈押禁見。
法官開庭後認為,孔嫌經法官訊問後,坦承持槍恐嚇、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犯行,並有聲請書所載之證據可稽,犯罪嫌疑重大,孔祥志所犯持有槍枝犯行為最輕本刑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且有事實及相當理由認有逃亡、串證、滅證之虞,有《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1、2、3款之羈押原因,並依比例原則衡量後,認有羈押禁見之必要。
2人昨天(26日)供稱指出,去年11月一起搭乘漁船偷渡中國,不過警方質疑2人對相關案情說詞避重就輕,是否為推託之詞,正進一步釐清。
2嫌供稱去年犯案後11月一起搭乘漁船偷渡出境,雖有供出協助偷渡者的綽號,並說作案槍枝已丟棄於海邊,但警方表示,是否為推託之詞,有待進一步追查。外傳有前民代協助2人偷渡,警方也主示目前並未接獲相關訊息。
出稿時間:02/25 16:00
更新時間:02/27 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