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對台軍售AIM-120C8先進空對空中程飛彈(下圖)。上圖為空軍四聯隊F-16戰機先前在國內試射AIM-120C7。(合成畫面/讀者Tsungfang Tsai提供、取自DVIDS)
國防部今天(2日)表示,美國政府於美東時間3月1日就「AGM-88B高速反輻射飛彈、AIM-120C8先進空對空中程飛彈」等2型飛彈,金額6億1900萬美元對台軍售案進行「知會國會」程序,可望在1個月後正式生效。
面對中共常態性派遣軍機與無人機襲擾我防空識別區,影響台灣空域行動自由,已對我形成嚴峻的軍事威脅,美國基於「臺灣關係法」與「六項保證」,持續提供我國防衛性武器,是維持區域穩定的基礎,國防部對美方軍售決定,表示誠摯的感謝。
國防部指出,本次美方同意供售之2型飛彈,均為空軍已完備作戰能力之彈種,並針對部分功能強化升級,除可有效捍衛領空應對共軍威脅挑釁,亦彰顯我預囤作戰需求強化防衛韌性,備戰而不求戰、自助而後人助之自我防衛決心。
空軍採購的AGM-88高速反輻射飛彈是美川普政府在2017年6月宣布,售台AGM-88 「高速反輻射飛彈」(High-speed Anti-Radiation Missile,HARM),雙方隨後簽訂了發價書,2019年5月才由美軍與洛馬廠商簽約。當年外傳美售台是AGM-88B型屬舊型飛彈,拜登政府宣布對台出售「改良型」AGM-88,雖然並未明言具體型號,但推測可能是將性能提升至D型水準的AGM-88B彈種。全案是向美採購50枚AGM-88飛彈與10枚訓練彈。
至於AIM-120C8先進中程空對空飛彈(AIM-120 Advanced Medium-Range Air-to-Air Missile,縮寫為AMRAAM),是美國現役的主動雷達導引空對空飛彈(AAM)。具備全天候、超視距作戰(Beyond Visual Range)的能力,我國空軍使用的型號為AIM-120C-5、7,最大射程超過100公里;空軍在2000年向美方採購200枚AIM-120飛彈,2007年再度購買218枚,分別部署在花蓮與嘉義基地,供F-16機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