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軍第二批高效能艦艇案,國內3家船廠今到場投標,最快3月中旬後公布決標。圖為沱江級艦。(資料照片/王侑聖攝)
海軍第二批高效能艦艇案(沱江級反艦型巡邏艦船體建造案),在2月17日因台船未投標,造成未達3家而首次流標後,今天(2日)進行第二次開標,依規定只要有一家投標就可以開標,上午國防部採購室包括台船、中信造船,龍德造船3家都到場投標,經下午3家船廠通過資格審查後,全案進入評選階段,預計全案最快在3月中旬以後會有決標結果,屆時就可知道是由那家船廠獲得90億7千萬餘元的船體建造案。
據了解,全案採最有利標案方式進行,海軍專案小組先將就3家船廠提出的建議書等資料先行審閱後,再分別通知各評審委員審查時間,分別就評選項目廠商組織架構及財務狀況;過去履約績效;技術能量是廠商之廠房、乾塢(或船台浮塢)、碼頭與裝備設施能量;管理能力;廠商報價的完整性與合理性等多項進行評分。最後再安排3家船廠向評審委員進行簡報後作最後評分,整個評選的流程約需兩周,因此最快會在3月中下旬會有結果,經確認無誤後,將對外宣布由那家船廠得標。
海軍高效能艦艇編列特別預算,造艦成本第二批較第一批高,海軍曾在立院說明,高效能艦艇第一批及第二批的計畫經費分別為314億元、378億元,單艦平均成本約64.34億元、75.63億元,合計造11艘。至於第二批與第一批艦成本相較,海軍說,載台款從15.2億元,變成18.2億元, 約增加2.9億元,主要是原物料上漲;戰系款增2.1億元;飛彈款增1.3億元;整後款增加比較多,達5.6億元,主要是建置雷達訓練台等。
不過,造廠界人士指出,海軍第二批高效能艦艇案的船體建造案,海軍確實是高估了物價成本,因此這5艘的利潤比第一批要多的許多,因此這次國內前3大的船廠都準備充足來競標,希望透過公平的評選而決標,不要有外傳的內定名單,這才是國艦國造政策的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