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兵不同,許多事一知半解,叛逆性強,還很會鑽漏洞,常常令人又好氣又好笑。(示意圖,攝影:陳愷巨)
國防部提的全動法修法草案在3月6日晚間公告終止,開始綜合研擬工作。而在公告期間的許多爭議,並不會因此而停止,反而會成為在野黨的政治提款機,繼續在2024年大選過程中發酵,所以執政黨才趕快宣佈全動法修法暫緩。而這種發展趨勢,將對全民國防與合理動員,造成相當不利的影響。問題是,這種負面的阻撓,也不能全怪在野黨無理取鬧,官方在修法過程中所展現的許多思慮不周,觀念陳舊,手法粗糙,正好授人以柄,亂軍引勝,給了有心生事者上好的著力點。
就拿「高中生上戰場」這事來說好了。我並不認為國防部長官真的想在戰時將高中生拉上戰場去開槍,原因不是什麼仁心仁術,而是帶過兵的都知道,全世界最難帶的就是高中兵。大專兵雖然意見多,但只要道理上說服他們,把路子點明,大專兵其實是很有用的。但高中兵不同,許多事一知半解,叛逆性強,還很會鑽漏洞,常常令人又好氣又好笑。有天餐廳吃飯,連上某高中兵站在飯鍋邊拼命挖飯,把自己飯碗堆成了山,還在往下壓,班長看不下去,便道:「某某某,你知不知道,飽暖思淫慾哪!」高中兵秒回:「但是班長,你也該知道,飢寒起盜心啊!」班長臉上當場三條線。
有一天,全連吃完中飯,洗完餐盤後清點,怎麼點都少一片,把餐廳翻遍都找不出來。還是連長有經驗,轉頭想到唯一溜出餐廳的餐盤,只有安全士官的那一份,於是回連部找,但安官桌上也沒有啊!英明的連長百思不解,於是去巡寢室,果見一床棉被亂七八糟,一掀起來,還沒吃完飯菜的餐盤赫然在床。連長氣到把那個安官吼進來,對,還是那位高中兵,「某某某,你怎麼把餐盤放在床上?」「報告連長,您不是昨晚才說要把這裡當成自己家一樣,我在家就是這樣,媽媽說不要浪費食物啊!」如此這般的故事,罄竹難書,說那些帶兵經驗豐富的國防部長官們,會真想把難搞的高中兵送上戰場?我是不怎麼信的。
人們會對高中兵上戰場這事有印象,多來自納粹德國的黨衛軍第12裝甲師-希特勒青年團,那個師很多是16-18歲的娃娃兵,在諾曼地康城死擋英軍兩個月。但那個師能夠組成,背後是納粹黨從小到大無所不在的黨國教育,再從中選拔優秀且有意願參軍者組成,現實上還得從各有作戰經驗部隊中抽調幹部進行訓練與帶領,而且戰史上幾乎是僅此一例。台灣人對國軍想抓高中兵的謠言之所以會相信,導因於國軍以往逃來台灣前,就有「拉伕」、「娃娃兵」的惡劣傳統,我們這一輩的都聽過這些故事。雖然時代早已不同,軍隊徵募法制化,國軍也早已國家化,但恐怖的傳說永遠比真實的規矩流傳更久。這是國軍將領不得不背負的「原罪」,是一不小心就會踩到的「地雷」,需要更謹慎的繞道。問題是,問題就出在某些官僚想省點事,然後不意外的就出事了!
教育部配合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資訊整合系統,要求16歲以上學生造冊並填入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系統」,引發動員學生上戰場的疑慮,便是典型的官僚系統思維產物。國防部原始想法,可能是既然要做全民動員資訊整合系統,就依法將業務分給教育部去做,卻沒說清楚造冊動員以後,這些高中生要幹什麼?教育部接到公文,也就依其自有的「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防護團編組教育演習及服勤辦法」,要求高中以上學校應於年度開始前,完成防護團實施計畫策定及防護團人員編組,參與萬安演習及救災演練。這個2002年通過的法令,母法是照一戰二戰總體戰觀念所制定的「民防法」,所以沿用了各單位要自組「防護團」的名詞與概念。在此法中,戰時高中生所組的「防護團」,戰時工作範圍包括:
一、協助民防團隊,擔任空襲防護、救護、消防等工作。
二、協助政府機關,擔任宣導工作。
三、協助醫院、救護隊擔任救護工作。
四、協助生產機構,擔任軍需物資生產工作。
五、協助軍事、警察單位,擔任交通管制、疏導等工作。
其中並沒有提槍上戰場這一項。
但即使是這些工作,若無平時大量相關教育訓練作為基底,其實戰時也既不能「防」,又不能「護」。沒有槍,沒有射擊訓練,怎麼「防」?沒有醫療訓練,連繃帶都不會綁,怎麼「護」?現在各學校早已取消軍訓,這兩年警政署大肆掃蕩模擬槍、BB槍,學校為了怕麻煩,幾乎全把軍訓用槍全數繳庫,光桃園一地就繳掉至少數百把。各校現在也普遍缺乏緊急醫護訓練,高中生的緊急醫護水準,恐怕還不如黑熊學院等民間單位2.5小時訓練出來的學員。現在幾乎沒有高中職校,每天被逼著看書握筆的學生,連去IKEA買傢私回來DIY都有問題,怎麼期望他們能一夕之間去拿榔頭、點焊槍、接水電、操機器,協助軍工生產?這整部法令的規範,已完全的脫離現實,跟不上現今社會的演化。說實話,如果說徵募高中生,一人一支PS5手把和一個帳號,戰時可以在家上網,透過國防部APP或戰爭遊戲界面,操作遠端無人機或無人戰具打共匪,都還比現今法令規定更具可行性與接受度。
也就是說,國安會、行政院、與國防部,需要的不是在既有法令框架下補修條文,而是徹底將全動法與民防法「砍掉重練」。因為這兩部法令早已脫離現今社會型態甚遠,不能再像老蔣時代一樣,總想從好逮人的地方抓人力,卻從未考量現今社會的專業性與軍事任務特殊性。舉例來說,民防法的主責機關是警政署,但現今最懂救災與戰時民防的專業單位是消防署,為什麼不改由消防署主責民防?當年民防法的規範概念,主要是「管制」,所以要交給警察;但現在若發生重大災害與戰爭,主要民防任務會落在服務、安置、與「志願參與」,甚至是開口合約,「以工代賑」。現今國防部已經弱到連馬祖外島運補都包給民船,民船不開便無肉可吃,請問,戰時國軍全軍拿槍上前線都嫌人力不足的狀況下,還有多少餘力回頭來管民防事務?
所以,國防部該思考的,不是擴張戰時國軍權力,而是縮減無謂的任務項目,將精力、人力、與物力,集中於戰鬥任務,並予以精進。整個全民動員任務,總責單位在行政院,除此之外無人可以統合各部會,組成支援前線的各種專業力量。民防法所訂的各種「防護團」,在無槍無彈下根本不可能有任何作用,且現代戰爭最大威脅是無人機與飛彈炸彈。請問,電廠、水廠、台鐵、高鐵組了防護團,他們擋得住飛彈嗎?巡邏、保衛設施,平時保全公司就在做啦!這項任務為什麼不能以擴張保全公司職能與人力來解決呢?
而且,講過無數次,台灣人民對於災變的承受力,以及志願參與救災等公共事務的參與度,是可以相信的。軍方與官方,不應排斥這些民間參與的志願者,而應有系統的將他們納為各種專業的「志願軍」,讓人盡其才,物盡其用,組建成以民防支軍為主的「國土防衛部隊(TDF)」。某些長官對這個名詞深惡痛絕,其實大可不必。民防救災,搶修道路,維持運輸,不是在「國土防衛」嗎?
因此,誠心建議,國安會、國防部、與行政院,大可不必因這次修法挫折而感到沮喪,反應藉此政治上暫緩,但現實上急需的機會,全面檢討翻修整套全動法與民防法相關法令,使其成為一部可符合現今社會民情的戰時法令依據。如果在災害防救法中已有的規定,可以直接引用,形成整套國家應對危機處理的動員機制。在觀念上,以任務編組,依專長與志願參與,可能比現有的強徵機制,更能讓人信服。
同時奉勸某些長官與打手,不要老想把人家的抨擊,打成敵對勢力的認知戰,就能繼續混日子過。人在江湖飄,那能不挨刀?兵凶戰危,軍事問題與政治問題,從來不是會不會被打?而是為什麼被人輕輕一拳,就被打得鼻青臉腫?根本問題還是在自己的體質與作戰技巧。先把觀念搞通,把法令搞順,再來想修法技術與政治操作問題,才是「舉而措之天下之民」的偉大事業,該有的推動步驟。
※作者為前親民黨文宣部副主任、專欄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