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旅客違規攜帶豬肉製品裁罰20萬元件數,較去年同期暴增10倍。違規者最高可罰100萬元。(關務署提供)
非洲豬瘟疫情嚴峻,我國邊境解封後入境旅客大增,今年旅客違規攜帶豬肉製品裁罰20萬元件數,較去年同期暴增10倍。農委會主委陳吉仲也提醒民眾,不要攜帶或郵寄豬肉產品等動物檢疫物入境,避免違規而被處以高額罰鍰。
非洲豬瘟疫情持續延燒,亞洲已有17國淪陷。為防堵非洲豬瘟,農委會今天(24日)舉行「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第26次會議」,針對邊境開放後各項防範非洲豬瘟強化措施及國內各項防疫整備工作進行盤點及討論。
陳吉仲會後表示,隨著入境旅客增加,違規攜帶豬肉產品等檢疫物也增多,「大多數受罰旅客表示,因為久未出國而忘了相關規定,或是返鄉探親時,未注意行李中被家人放入豬肉製品。」
陳吉仲指出,在旅客、棄置箱、快遞、郵包及貨運查獲違規豬肉製品,檢測非洲豬瘟病毒,總計採檢5278件、其中陽性470件,最大宗為中國大陸375件,其次為越南82件、泰國12件、馬來西亞1件。
陳吉仲呼籲,旅客入境時若有疑問,可主動向機場港口的動植物檢疫櫃檯申報,或是出關前棄置,避免受罰。另外,民眾不要郵寄豬肉產品至台灣,也不要網購肉類製品,以防杜非洲豬瘟病毒藉由郵包快遞入侵。
陳吉仲強調,為降低非洲豬瘟透過廚餘傳播之風險,針對199頭以下養豬場禁止使用廚餘餵飼豬隻措施,持續進行查核取締。針對飼養200頭以上使用廚餘、動物性廢渣或畜禽屠宰下腳料等餵飼豬隻且已取得檢核再利用資格的養豬場,也持續執行查核,凡查獲不符規定者,均依法裁罰。
根據應變中心資料指出,凡是查獲來自發生非洲猪瘟國家(地區)夾帶豬肉產品之國際郵包,經調查訪談其收件人確屬該國際郵包之輸入人,第一次被查獲將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3條第8款處新臺幣20萬元罰鍰,第二次(含以上)被查獲者處新臺幣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