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預計在5月中旬前簽訂行政契約。(資料照片/蔣銀珊攝)
離岸風電第三階段區塊開發的首輪選商結果已在2022年底出爐,經濟部也於今年2月18日公告行政契約範本,並要求開發商在範本公告日起三個月內、即5月中旬簽訂行政契約,同時繳交10億元履約保證金(以500MW風場容量計算)。
然而,區塊開發還有多項議題尚未獲得解決,若無法盡快排除或改善,恐讓開發商陷入「能簽或不能簽」的天人交戰,甚至可能忍痛選擇放棄即將到手的風場開發權。據本報了解,在6間獲選的開發商中,竟有3家業者已抱持不樂觀的態度,可能不會簽署行政契約者佔半數之多,可見面臨問題之大、影響專案之深。
自政府推動第三階段區塊開發以來,就爭議不斷,從初期選商規則之訂定、行政契約條款之往復協商,時至今日,業界仍面臨多項難題,造成風場開發成本大幅增加、開發風險與投資不確定性提高,以至於影響開發商簽署行政契約之信心。
各項難題中,光是一個海纜上岸路線就讓業者如坐針氈。離岸風機產生的電力要輸回岸上併入電網,全靠海底電纜的鋪設,因此海底電纜是離岸風電工程極為關鍵的部分。為降低個別風場鋪設輸出海纜對既有海域利用及海岸生態造成影響,政府規劃設置「海纜上岸共同廊道」,集中纜線上岸範圍。
區塊開發的共同廊道理應要在2022年年中公告,但遲遲至今仍未定案,延宕長達10個月。據悉,延宕原因是因為所規劃的上岸點涉及敏感區域,引發政府相關單位及地方疑慮,因而遲遲沒有共識。
除了在潛力場址階段已公告的彰化共同廊道外,西部其他地區的共同廊道都尚未定案。有環保團體透露,連接台中港風開閉所之共同廊道經過大肚溪口上岸,直接影響溪口重要濕地及野生動物保護區。桃園共同廊道則途經藻礁分布區域,均引發爭議。此外,苗栗共同廊道直接橫跨漁業權區,更觸動離岸風電與漁業利用衝突的敏感神經。
對此,多家廠商無奈表示,由於環評專案小組要求開發商須等待共同廊道公告、並將其納入風場規劃後,才能提送環評大會備查,這代表共同廊道一天不公告,環評審查就遲遲無法結案,連帶導致風場的海纜及風機配置等重要規劃定不了案,接連導致整體工程規劃與財務模型無法確切底定。
某不具名開發商直言,「對於政府可自行掌控的行政作業,行照效率如此不彰;對於變數眾多的開發過程,政府卻嚴格要求開發商要遵守併網時程。諷刺的是,因為政府行政作業延宕,直接造成開發商的開發時程壓縮、徒增開發風險,最後卻是開發商要被罰錢」。
除了環評進度硬生生被卡關,政府共同廊道的公佈也會影響其他多項政府許可的申請,包括水下文資許可、海纜勘測許可、海岸管理計畫許可等。更嚴重的是,共同廊道遲遲未定案亦嚴重影響專案技術層面,使得要價動輒數億元的地質調查作業恐做白工,造成專案時程與成本的重大風險。另一名不具名開發商指出,在多重不確定因素下,要說服國外總部在5月中簽行政契約根本是強人所難。
自2012年公告離岸風電示範獎勵辦法以來,台灣政府已累積超過十年離岸風電政策制定及開發推動的經驗,然而每每遇到需要跨部會協調的複雜介面卻總是卡關,以第三階段區塊開發而言,行政程序效率不彰所造成的開發時程延宕及風險增加,看似全需由開發商來承擔,加以俄烏戰爭以來國際離岸風電蓬勃發展,內推外拉的情況下,台灣市場對國際資本還有多少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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