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方雲集創辦人林家鈺和妻子蘇淑幸短線炒股,不法獲利389萬320元。(資料照片)
八方雲集創辦人林家鈺6年前購買上櫃公司股票遭套牢,2018年間要求妻子蘇淑幸配合短線炒股,股價從15.45元炒到20.45元,不法獲利389萬320元。士林地方法院今天(28日)依《證券交易法》高買低賣證券罪,判處林家鈺1年10月、蘇淑幸1年8月徒刑,均緩刑3年,分別支付公庫500萬、250萬元,仍可上訴。
士林地檢署指出,林家鈺與蘇淑幸明知川飛公司2015年起每股淨值逐年下滑,卻利用股本、股價即每日成本量低的特性,於2017年以高價買入川飛股票(股票代號1516),再於2018年1月3日至2月5日間進行斷線炒股,且以蘇淑幸的證券帳戶,製造交易活絡假象,將股價從15.45元炒到20.45元,不法獲利高達389萬320元。
林家鈺日前偵查中指出,2017年因買入川飛公司股票被套牢,且交易量少,必須以「左手賣右手」18個營業日穩定每日交易量,否則會沒有成交量。因此,製造交易活絡的假象,更是連續高價買進和拉尾盤12次,盼能拉抬股價,再出脫股票。他解釋,自己是經由網路下單操作,再指示蘇淑幸配合買入股票,使價量齊揚。直至2月5日被川飛通知成為10%大股東,才不敢繼續購買。
蘇淑幸則說,股票價位及張數都是受到林家鈺指示,因此在炒股期間,她配合做量、拉尾盤及連續高價買入,並透露,知道此作為將影響股票。
林家鈺夫妻遭起訴後,已繳回全數獲利。士林地方法院判處林1年10月、蘇1年8月徒刑,均緩刑3年,支付公庫250萬元。檢方認為,夫妻雙方違反證券交易法,連續高買拉抬股價與連續相對成交,活絡交易表象。從重依「連續高買證券罪」論處,偵查期間均自白,繳回全數犯罪所得389萬320元,符合減刑條件。士林地方法院因此在今天宣判,林家鈺、蘇淑幸皆得以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