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訂4月上路的第一階段門診藥品和急診負擔,將延到7月開始實施。(蔣銀珊攝)
健保部分負擔新制分為兩階段上路,然而,原訂4月上路的第一階段門診藥品和急診負擔,將再度延後。健保署表示,因急診收費制度的調整,為提供醫療院所足夠修改系統的緩衝期,最快7月才會開始實施。
健保署醫務管理組組長黃兆杰表示,第一階段健保部分負擔新制上路前,有持續與各界溝通。過程中發現,原先的規劃可能對醫病雙方都有困難。若將檢傷分類作為收費標準,將產生疑義,他解釋,檢傷分類主要是急診用於判斷處置的先後順序,並不代表病症的嚴重程度,像是檢傷分類是第三級的人,但後續疾病可能會產生變化,因而變成重症。
原先健保署規劃的急診部分負擔草案為基層院所與地區醫院收費維持150元,醫學中心和區域醫院則是依照檢傷程度,進行分類。較為嚴重的一、二級收費從450元降至200、300元,較為輕度的四、五級則從550元增加為600、800元。不過,與各界溝通和協調後,決定將初步規劃調整成「依照醫院層級」為收費基準,地區醫院將收取150元費用,區域醫院和醫學中心分別是400元與750元。
黃兆杰說,金額訂定主要是參考《全民健康保險法》內的收取20%規定、分析各層級急診實際醫療使用費用,及急診不可比門診便宜等原則。並提到,考量新制調整,需給醫療院所一定的緩衝時間,因此將於上路前1個月公告,預計最快7月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