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幫黑衣人(箭頭處)衝進派出所拿椅子砸毀警用電腦。(資料畫面/王侑聖攝)
台北市警察局松山分局,於2021年4月爆「松山之亂」,10名四海幫的黑衣人為追罵松山分局體技教官楊中蒞,竟衝進去派出所砸毀警用電腦,徐權因此遭判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確定。不過在徐權發監時,檢察官不准他易科罰金,徐權聲明異議,台北地院認檢方處分合法,日前裁定駁回,仍判刑徐權6個月。
徐權的妨害公務案於2022年7月22日判刑確定,賭博案也判刑4個月確定,2案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9個月,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徐2022年10月6日發監,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審查,不准他易科罰金。
徐權於2022年10月6日至台北地檢署執行科,表明想聲請易科罰金,還表示砸毀警用電腦是因喝酒情緒失控等,且全家只有他可照顧行動不便的祖父。
裁定書指出,經調查,執行科檢察官告訴徐權,因他挑釁警方公權力尊嚴、法治觀念蕩然無存,檢察官也曾函詢松山分局表示意見,松山分局回函稱,徐權的行徑嚴重影響公務機關形象,他公然叫囂挑釁,惡性重大,建請不予易科罰金,檢方說明,核發指揮書前,已給予徐充分陳述意見的機會,符合正當程序。
此外,北檢主任檢察官也批示「本案受刑人公然挑戰公權力,影響公務機關形象,且對社會造成負面觀感,迄今未賠償松山分局之損失,經傳喚復未到案執行,顯見法治觀念淡薄,如易科罰金,實難收矯正之效」,再由檢察長核准,因此,檢察官執行指揮沒有不當。
法院裁定說,徐權聲稱需照顧高齡祖父等理由,不是得否易科罰金的要件,執行檢察官不用審酌徐權的家庭因素,徐權稱檢察官執行指揮不當無理由,駁回聲明案,仍判刑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