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野立委接到NCC內部吹哨者檢舉,陳耀祥打算在4、5月時讓《鏡電視》案偷渡闖關。(合成畫面/王侑聖、陳愷巨攝)
《鏡電視》成立以來風波不斷,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明天(10日)將安排NCC等部會就新型態冒名釣魚詐騙議題進行專案報告。但在此前夕,據了解,這幾天已有不少朝野立委都收到一封宣稱是來自「NCC內部吹哨者」的檢舉信函,點名指控遭北檢列為被告的NCC主委陳耀祥正緊鑼密鼓地透過其核心幕僚,備妥相關資料,計劃在4、5月間,偷偷強行闖關通過《鏡電視》案,形同欺騙、蔑視國會,更已引發其他NCC委員高度不滿。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明天上午邀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數位發展部、法務部、內政部、金管會、國家資通安全研究院、中華電信等,針對「新型態冒名釣魚詐騙猖獗現狀之檢討與未來防治規劃」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在此前夕,有知情人士向《上報》爆料,指控陳耀祥不僅已被北檢列為被告,近日更有NCC內部吹哨者私下向朝野立委提出檢舉,大爆陳耀祥企圖強渡關山硬闖關通過《鏡電視》案的相關內幕隱情。
據了解,該封宣稱是來自「NCC內部吹哨者」的檢舉信函,有不少交通委員會委員都已經收到。根據《上報》掌握該檢舉信告發內容指稱:「陳耀祥正緊鑼密鼓地透過其核心幕僚,備妥相關資料,計畫在今年4-5月間,偷偷強行在 NCC闖關通過《鏡電視》案」。
檢舉信函並指出:「陳耀祥的舉動,已經引發 NCC 其他委員的高度不滿」。吹哨者質疑,姑且不論陳耀祥個人已身陷此官商勾結弊案,成為遭到北檢列為被告進行偵辦,仍不知進退,在實質上關於《鏡電視》所引發的一連串醜聞弊案,迄今 NCC沒有真正進行調查,更遑論查明相關疑義。在此情況下準備強行闖關,根本就是坐實了外界對於 NCC包庇護航的質疑,更將進一步葬送NCC早已搖搖欲墜的公信力,「陳耀祥此舉所為何來?到底是為了誰的利益?是否受到黨政高層指示關心?NCC必須向社會釋疑。」
針對《鏡電視》案一連串爭議,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於去年12月28日曾作出決議,通過由陳椒華、洪孟楷、魯明哲等立委們所提出的臨時提案,直指NCC於執照審議過程中,多次有內部人士洩密給《鏡電視》及前董事長裴偉,後續甚至有《鏡電視》大股東疑似已出售股份,卻仍交付無人頭代持等情事之聲明給NCC,已嚴重涉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要求 NCC 應將相關犯罪情事交由檢調偵辦,並於行政調查未明確前,不作最後決定。當天出席委員會的陳耀祥也公開承諾,沒調查清楚前,就不會有決議。
對此,吹哨者在檢舉信函中痛批,陳耀祥打算偷偷闖關之舉,已明顯違反了其在立法院的承諾及交通委員會的決議,形同欺騙蔑視國會,懇請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委員,為了守護新聞專業自主,善盡監督職責,應要求NCC履行承諾,並就《鏡電視》弊案的諸多違法爭議,向交通委員會提出完整專案調查報告。
對於傳出有NCC內部吹哨者提供告發信函,檢舉陳耀祥企圖闖關《鏡電視》案,多次公開揭發《鏡電視》涉弊黑幕的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今午接受《上報》採訪時證實,的確有聽到這樣的消息。她強調,目前都還沒有收到NCC提供的相關調查報告,而陳耀祥列為被告後,也未聽陳說明目前狀況為何?因此,明天委員會質詢時,她會請陳耀祥說明清楚究竟是怎麼一回事?
國民黨立委洪孟楷則說,NCC對於《鏡電視》相關爭議,始終不願正面回應,從2021年1月開始,陳耀祥就不斷主導讓《鏡電視》取得執照,即便有2位NCC委員表達強烈反對,最後仍是強行通過,確實在《鏡電視》案審議過程中,陳耀祥的「影子」及強渡關山作為無所不在。由於明天是這會期陳耀祥首次到立院報告備詢,此時爆出NCC內部吹哨者的檢舉信函,研判該檢舉內容看來並非「空穴來風」。
洪孟楷並質疑,若檢舉信所指控的情況為真,那麼陳耀祥是不是想趕在自己主委任期最後一年,急著邀功表態或有其他時間壓力,因此才會在沒有把爭議釐清前,就想強渡關山通過《鏡電視》案?既然目前全案已經進入相關調查階段,陳耀祥不應在此時此刻,還想貿然介入《鏡電視》案審議,否則,屆時立法院全院及交通委員會,絕對會有更大動作進行杯葛,並要求行政院長陳建仁出面說清楚。他強調,即便NCC行政調查告一段落,陳耀祥也應交出報告,才能取信於全民、取信於國會,而非自己召開委員會強行通過,此舉不但有嚴重藐視國會之嫌,更勢必將造成民意強力反彈。
對於追哨者爆料,《鏡電視》今天晚間對此提出4點說明。第一、本公司依法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申請董監事變更等案件,自去年3月申請迄今已逾1年,依照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期間表之規定,董監事變更案應在3個月內作成決定,本公司申請案已超過審查期間甚久。部分立法委員屢屢無的放矢,企圖影響本公司申請案與主管機關審查進度,心態至為可議。
第二、部分立法委員、媒體以及所謂NCC內部吹哨者,一再不實指控本公司有中資丶股權移轉或其他種種荒謬等理由,試圖影響主管機關審查鏡電視案及民間媒體之營運,是否代表極少數未曾出資半毛錢丶卻欲染指鏡電視不成人士之利益?相信真相必有水落石出的一天。
第三、本公司申請案均屬適法,絕無股權轉讓、中資、或官商勾結情事。若有心人士再次無端污衊,本公司基於捍衛400多位員工工作權及閱聽人收看優質電視新聞之權利,必將提起民刑事訴訟,追究到底。
第四、籲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應依法審查本公司申請案件,莫受部分有心人士之干擾,以維護獨立機關之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