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對台灣進行貿易壁壘調查,陸委會稱無助兩岸貿易合作發展。圖為台灣長榮海運貨船。(長榮海運提供)
中國軍演後動作頻頻,其商務部12日又公告稱,在3月時接獲產業界遞交申請後,決定就台灣對中國貿易限制措施一事,展開「貿易壁壘調查」。
對此,我國陸委會表示,大陸對2455項產品進行貿易壁壘調查,只是徒增干擾,無助兩岸貿易進一步合作及發展。經濟部貿易局則稱,已准許9835項中國農、工產品進口,兩岸經貿互利互補,願在不設前提下,就貿易議題與對岸磋商。
大陸委員會12日書面表示,大陸、台灣分別於2001年底、2002年初先後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雙方加入WTO的過程,未就貨品貿易協商,台灣為維護利益,在台灣與大陸貿易許可辦法第8條明定,輸入台灣的大陸物品項目,須符合不危害國安及對相關產業無重大不良影響的條件。
陸委會表示,多年來政府依上述規定,持續檢討中國大陸物品輸入項目,目前尚未對大陸開放的農工產品約有2000餘項。陸委會強調,當局將持續密切關注後續發展,對於業者可能面臨的問題予以必要協助,「陸方宣布對我2455項產品進行貿易壁壘調查,我方認為徒增對我方業者之干擾,無助兩岸貿易進一步合作及發展」。
另外,經濟部貿易局也透過新聞稿表示,台灣對中國大陸物品的進口規範,是根據1993年4月訂定的「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貿易許可辦法」來管理,如符合不危害國安及對相關產業無重大不良影響下,便可公告進口。
貿易局每兩個月召開「開放中國大陸物品輸入審查會議」審查,多年來基於國內需求,已准許9835項中國大陸農、工產品進口。貿易局表示,兩岸的經貿互動「互利互補」,是全世界供應鏈的關鍵一環,對全球穩定繁榮至關重要。中方不宜將貿易議題複雜化、工具化,干擾全球經濟發展。
貿易局指出,據了解,中國大陸對外貿易壁壘調查規則第14條即明定,「公告後應通知台灣」;但目前政府仍未收到通知。中方若認定構成所稱的貿易壁壘,則應採取雙邊磋商、啟動多邊爭端解決機制,或採取其他適當的措施。
貿易局強調,考量兩岸的經濟條件與結構不同,若有需要,台灣願意在不設前提的情況下,就貿易議題與對岸磋商、討論。
根據貿易局公布的「大陸物品不准許輸入項目彙總表」,共2460項貨品,其中農產品類占最大宗,包括芒果、鳳梨、蓮霧及粗製花生油;工業產品包括鋼鐵螺絲帽、鋁管及其他混合五金廢料;電器類包括太陽能熱水器、乾衣機;紡織物包括漂白棉平紋梭織物、牛仔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