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知名社運人士黃之鋒,17日因為公布員警個資遭判刑3個月。(美聯社)
香港知名社運人士黃之鋒,因為揭露1名在2019年向示威群眾開槍員警的身分,違反法院禁止公開相關資訊的禁制令,遭律政司控告藐視法庭,17日被判處3個月有期徒刑,使他在去年甫服完2年刑期後,將再度遭到關押。
美聯社報導,黃之鋒被控在社群平台臉書上,轉貼來自其他網路論壇、揭露1名在西灣河向示威群眾射擊3槍的員警資訊的內容,違反法院禁止揭露警員身分的禁制令,因此遭判刑3個月。當時該員警開槍擊中1名示威者,引發輿論譁然。
報導指出,2014年參與「雨傘運動」後,被視為社運代表人物的黃之鋒,雖然並非2019年反送中示威的領導人物,但他持續投入社會運動,而成為有關單位的眼中釘。香港當局持續將黃之鋒等社運人士關押或噤聲的做法,進一步動搖香港民眾對自由與法治的信心,導致大量青年專業人才紛紛出走。
黃之鋒17日出庭時,透過律師向該名個資遭揭露的員警與其家人表達歉意,法院將於數日內公布判決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