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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議長LED採購涉貪案延宕7年未判 高院明天終於要開庭

上報快訊 2023年04月18日 21:55:00
花蓮議長張峻(右一)涉入LED路燈採購弊案,高院將於19日開庭審理。(讀者提供)

花蓮議長張峻(右一)涉入LED路燈採購弊案,高院將於19日開庭審理。(讀者提供)

花蓮縣議長張峻與多名花蓮議員、南投議員因涉嫌LED路燈採購弊案,2016年被新北地方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判刑,現任花蓮縣議長張峻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法院發回更審,明天(19日)於台灣高等法院開庭審理,此貪污弊案至今長達約7年,即將符合速審法8年條款,最終是否有可能因證據調查時間有限,速審結案。

 

10名花蓮與南投議員勾結LED及電子看板廠商,每人收取20萬至180萬不等的非法回扣,於民國100年至102年間與掮客共同舞弊包下採購案;廠商、掮客、議員共同分得利益,檢方當時起訴時指出,議員明知鄉鎮無更換LED路燈需求,卻將每年有四百萬額度,填寫建議案使用表,製造採購需求假象,再配合以共同供應契約方式讓廠商得標,採購標案總價約逾一億元。

 

新北地院當時歷經3年審理,於2016年宣判,刑期為楊德金徒刑9年6月、孫永昌徒刑5年、張峻7年8月、余夏夫、莊枝財、林秋美、陳國雄7年6月、葉鯤璟7年10月,其中花蓮縣現任議長張峻多年來持續提起上訴,明天將於高等法院繼續開庭審理。

 

此案更審多年,當初檢方已清查所有犯罪證據並判處刑期,但再被告上訴後法院卻遲遲無法作出宣判,使人質疑法院繼續拖延此案審理時間,使得案件符合「刑事妥速審判法」(案件自第一審繫屬日起已逾8年未能判決確定者,有接受國家迅速審判的權利),讓案件強制接受迅速審判的命運,速審也就等於減少了事證調查的時間,不免有草草結案的聯想,雖速審法精神是避免人民因延宕的司法程序收到侵害,但政府官員貪污舞弊案件還應謹慎審理,還民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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