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修法草案,將針對退除役官兵就業穩定津貼列入法律規範。(王侑聖攝)
為使志願役退伍官兵得以穩定就業,立法院院會在今天(9日)正式三讀通過並修正《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部分條文,將針對退除役官兵就業穩定津貼、金額、對象、期間等內容列入法律規範。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要為協助志願役退伍官兵至民間企業任職,不過事後統計,離職率竟高達50%。為此,退輔會自2018年7月起試辦「促進退除役官兵穩定就業方案」,參與之志役願役退伍官兵每月可領取4000元至1萬2000元的就業津貼。
然而,該方案將於今年6月30日到期,因試辦情況良好,也為維持政策之一貫性,立法院在今天正式三讀通過《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修法草案,並新增津貼申請資格、項目、金額等事項與辦法,並將由退輔會擬定申請,再報請行政院核定之。
三讀條文中規範,若退除役官兵被判處徒刑在執行中因案羈押或受保安處分裁判宣告、通緝中,則將停止該條例規定的權益。另,若具有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或其他法律所定喪失或剝奪領受退休(職、伍)給與權利事由者,也將喪失該條例規定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