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組織法》今天(9日)立法院三讀通過,環保署升格為環境部。(資料照片/張文玠攝)
《環境部組織法》今天(9日)立法院三讀通過,環保署升格為環境部,並設立包含氣候變遷署、資源循環署、化學物質管理署、環境管理署等4個次級機關。首屆環境部長人選,環保署長張子敬表示,「人事則由長官決定」。
依據立法院三讀條文,除環保署升格為環境部,並新增4個次級機關外,現有的化學局則升格為化學物質管理署,另外整併環境檢驗所、環保人員訓練所為三級機構「國家環境研究院」。
環保署長張子敬表示,升格將對未來環境保護的推動、修法或策略上的調整,將會有更大的空間。盼在今年8月22日成立,但仍要長官同意,編制員額人力可望從現行的743人力增加264人,至1007人。
環保署表示,規劃環境保護署改制為環境部,是為加速完善台灣因應氣候變遷法制與組織、強化廢棄物處理設施調度與管理、統合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事權、以及提升環境品質與政府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