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陳昭玲被控「喬人事」和卡預算,3月中旬被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聲押獲准至今。(擷取自澎湖縣議會YouTube頻道)
澎湖縣議會國民黨籍議長劉陳昭玲被控收錢喬人事,從今年3月被收押迄今。本月9日被澎湖地院裁定延押2個月,5月8日延押庭召開前夕,劉陳昭玲署名的「辭職信」送達澎湖縣議會,通知議會她辭去議長職務,為地方政壇投下震撼彈。
劉陳昭玲涉貪今年3月中旬被檢方聲押獲准後,劉陳昭玲一度不服提抗告,經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為澎院裁定無誤,駁回劉陳昭玲抗告。劉陳昭玲又再否延押庭前夕,向議會投出ㄧ封由她署名辭職信,劉陳昭玲辭職信送達議會收發室,信中由她本人署名,內容表達將請辭縣議會議長職務。
依「澎湖縣議會組織自治條例」第13條第一項規定:「議長、副議長之辭職,應以書面向大會提出,於辭職書提出會議報告時生效。」據澎湖縣議會秘書長王隆郁指出,目前澎湖縣議會未決定何時向定期大會提出,所以還在研議階段,未正式生效。
此外,議長、副議長出缺時,由議會議決補選之;議長、副議長同時出缺時,由內政部指定議員暫行議長職務,並於備查之日起30日內召集臨時會補選。議長辭職或去職應辦理移交,未辦理移交或死亡者,由副議長代辦移交。
根據《三立新聞網》報導指出,議會秘書長王隆郁稱該信函落款日為本月5日,信件上寫明5日起辭去議長,但仍保留議員職位,由於議長目前羈押禁見在看守所,僅委任律師可見,應是由律師協助轉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