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長庚紀念醫院副院長盧勝男。(楊約翰攝)
肝癌是台灣10大死亡癌症第2名,僅次於肺癌。由於肝臟沒有神經、是「沉默的器官」,在肝癌初期幾乎沒有症狀,人們常等到出現食慾不振、黃疸等狀況才就醫,近6成肝癌病友在確診時,大多已是中晚期,難以開刀切除腫瘤,治療相當不易,預後也多半不好、存活率低。
在治療策略上,目前依照國際肝癌分期與治療準則BCLC,有不同的建議。0、A、B期患者透過電燒、手術切除腫瘤、換肝等,最有機會痊癒,C、D期患者若肝功能差、腫瘤已肝外轉移,就不適合進行手術,通常會採取全身性治療。
高雄長庚紀念醫院副院長盧勝男指出,台灣目前約2成的病患可接受且接受肝臟移植、手術切除及腫瘤消融,存活期達標;各3成的病患分別接受肝動脈栓塞及全身性治療,存活期不佳,另有12.6%病患選擇支持性治療。
根據統計,台灣在早期、中期肝癌治療都優於國際,但晚期肝癌相對表現沒那麼好。從2011年至2019年,台灣的肝病存活率逐年進步,但發現期別越晚存活率越差,若病人在0期被診斷發現,5年存活率為70%;在A期被診斷,5年存活率為58%,在B期被發現時,雖可以治療,但治療效果大打折扣,5年存活率為34%;在C期,5年存活率則只剩下11%。
「給付第一個標靶藥物對晚期肝癌的存活有顯著助益,但仍未滿意。」盧勝男表示,從期別來看,台灣一直表現優異,歐洲希望0期和A期能夠存活5年以上,而台灣的存活率都是6年多; 對於B期,他們希望存活20個月,台灣則是2.6年,優於歐洲。然而,到了C期,他們希望存活11個月,台灣則是7個月。
盧勝男也提到,歐洲肝臟學會在2022年更新了治療指引,將B期的存活期由20個月上修為2.5年,C期由11個月上修為2年。然而,台灣在2011年至2019年晚期肝癌的中位存活期為0.58年,遠遠短於該指引的2年,台灣之後要如何趕上歐美標準?台灣晚期肝癌治療成績若要達到歐美的新標準,近年來經臨床試驗證實肝癌新藥是不可避免的議題。
針對國內肝癌治療現況,盧勝男認為,台灣應尊重國際趨勢,晚期肝癌的健保給付還有許多需求未被滿足,像肝臟移植、射頻消融需事前審查,且不易符合審查條文。手術切除、肝動脈栓塞雖可以執行,但部分分局審查醫師不允許合併全身性治療,而部分審查委員也不認同各式合併治療。
「台灣肝癌的治療成果備受國際肯定,特別是早期肝癌,但對於晚期肝癌的治療成效,確實還有改善的空間。」盧勝男建議,健保署應重新思考晚期肝癌的現有治療健保給付規定及審查制度,是部分改善晚期肝癌治療成績最快速的方式,建議召開專家會議,但不要只限於審查醫師,各大專家都要參與討論,才不會變得封閉。